上大学后,陈晶莹为了改善生活,也为了帮家里省点钱,开始了自己挣钱。
作为一个学生,挣钱的方式很有限,不过就是利用课余假期做各种兼职。
最常见病是家教,但是得自己去找,到中介机构的话要交一大笔中介费,不划算。
在成功找到家教以前,陈晶莹去做过抄信封的兼职,和同寝室的魏晓燕一起,在学校的东门外,一间民房里,好多学生都在那里抄,一个信封一分钱,大家也不聊天,埋头刷刷写字,比写作业还要辛苦。有时候半天写下来,手臂又酸又麻,也就能挣个十来块钱,不过也够当时一天的伙食费了。陈晶和魏晓燕在那里抄写了一阵子。后来没什么业务了,賺不到什么钱了,渐渐地就没去了。
陈晶莹还去发过广告传单,就发过唯一的一次。在那之前,她以为发传单是件很轻松的事情,不就是把纸递给别人就行了吗?半天就能得四十块钱,比抄信封容易多了。
事实证明,实践了才有发言权。当她站到大街上,被众多陌生人注视,她的脸立即发热发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接了这个活,就必须干完。最后她只好硬着头皮发,有些路人比较友善,一发就接了,走两步再扔进垃圾桶。有些人就不那么友好了,不耐烦得说“不要不要”,然后一脸嫌弃地走开。陈晶莹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一大学生,此时却成过街老鼠似的。在那个时候,她第一次深刻体验到了挣钱的不易。太阳越来越大,晒得她头昏眼花,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她挣扎着发完了最后一张传单,拿着来之不易的“血汗钱”去给自己买了一碗冰粉,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发传单了”。
从那以后,陈晶莹每星期都和同学们一起找家教。功夫不付有心人,在第三次的时候,她终于成功找到了一份家教的工作。
她找到的是给一名高中男生补英语的家教。当时那位家长也挺和善,没有讲太多的条条框框,价钱也是她说了算没有还价。
让陈晶莹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男生又高又帅,比她还高半个头。不过他不怎么爱学习,尤其是英语非常差。陈晶莹给他补课倒是绰绰有余。
男孩的妈妈也很好,是个很时髦的女人。陈晶莹家教期间,还非留她吃了一次晚饭。她第一次吃到那种甜口味的香肠,其实她觉得没有自己老家那种烟熏的咸味香肠好吃,但是她又不好说出口。女主人热情地给她夹了好多,吃得她后来一看到甜香肠就发腻。
陈晶莹还记得在家教期间男孩一家人出去旅游了一次,回来的时候女主人还给她带了一个精致的景泰蓝挖耳勺。虽然只是个小物件,但陈晶莹却受宠若惊,之前好像从来没有人这样待她。
不过很遗憾,不知是不是因为陈晶莹初次家教没有经验还是男孩基础实在太差,一学期结束后男孩的英语成绩还是没有太大起色,家教就中断了。不过他的家长倒是挺顾及陈晶莹的感受,并没有直说,而是委婉地说男孩下学期学习忙再联系。
陈晶莹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对男孩一家充满了感激。他们一家似乎都挺体恤她这个穷大学生,给予了她最大的善意。直到多年后她经历了社会的洗礼之后,想到他们,心中还有温暖。
她还记得,男孩的名字叫:李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