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第四回

今天是2021年11月14日,星期天,天气晴好。闲着继续读《红楼梦》第四回。

这一回的故事内容是贾雨村和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另外还讲了薛姨母一家住进了荣府梨香院。

古装剧中常常有公堂审案的剧情,有偷盗的、有强抢民女、打架斗殴,甚至伤及人命的。这里贾雨村刚在应天府上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原告告了一年的状,都无人做主。刚听完原告的状词,贾雨村的情绪是大怒的,估计惊堂木都要拍断了。正要发签时,看到了门子使眼色不让他发。贾雨村心里疑怪,便停了手,去密室和门子一直聊到天色已晚。

根据之前的介绍,贾雨村是湖州人士,也是诗书仕宦之族,但到他时已是末世,人口衰丧,只剩他一人,希望能进京求取功名,重整基业。寄居葫芦庙两年多,幸得甄士隐资助,方得进京考取功名。中进士后,被派往外地当官,做过知府。才干优长,但有贪酷之弊,恃才辱上,被上司参了一本,参他“性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做了一段时间林黛玉的家教,后经黛玉的父亲举荐、舅舅贾政协助,贾雨村当了应天府知府。

和门子一聊,方知人命案的凶犯薛蟠有太多的社会关系,事件可牵扯到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冒犯不得的人家——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绰号本省“护官符”。人情大于人命,是当时的世道,处理不好,自身不保。二次为官的贾雨村,口头上说“事关人命……岂可因私而废法?”,一面又凭着他的“性情狡猾”,徇情枉法,虚构乩仙批语,胡乱断了案。

断案之后,不忘私情,急忙写了书信给贾家贾政和王家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

只说事完了!真相并不重要!

甄士隐—真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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