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各脱
A 司各脱的个性学说
司各脱在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争中,ᨀ出“个性”来说明事物的特殊本质的实在性。(1)认为实在论在
承认形式是一类实体的共同本质的情况下,不能把质料作为实体个别化的原则。质料只是实体的量的规
定性,它是在本性上后于实体的,作为实体的属性是不能决定实体自身的。(2)认为决定实体个别性的
是在实体中的“个性”要素,个性是“决定一事物是这个而不是那个的本性”。(3)每一个实体都有共
性和个性,实体的形式和质料决定共性,个性则是决定实体自身的终极原因,他没有去要解释的性质,
在逻辑上是不能被定义的。(4)个性在关于个别化原则的争论中取代“质料”和“这一个”,用来表示
实体的终极存在,以及属性的载体和基质的概念,在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中,它是一个取代个别的可
感性质的概念,用来表示事物的特殊本质的实在性。
B 意志自由
西方传统是理智主义,司各脱开启了一意志主义。!首先作为本体论,是关于无限存在和有限存在的形
而上学。上帝是无限存在,在理智和意志两方面都是无限的。上帝的意志自由决定理智。"其次,作为
一种灵魂观。认为人的灵魂有理智和意志两种功能。意志不受外部对象支配,没有动力因。不是理智支
配意志,而是相反,从根本上说,人的意志是受上帝无限意志支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