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故事,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
《血战钢锯岭》就是这样的好故事。
一
戴斯蒙德·道斯的信仰是受母亲的影响。信仰中最重要一条就是不杀生。幼时一次玩闹时失手,差点拿砖头误杀了弟弟;还有一次在父亲对母亲施暴时愤怒之下夺枪对准了父亲,两次危险的经历令他发誓,绝不碰武器一下。
他是一个纯且真的人,当他遇到意中人的时候,他没有任何掩饰,凭借他的率真赢得美人归。
他对战争并没有太多想法,弟弟参军了,他不认为他也会参加战争进行杀戮。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他因妻子而接触到医疗知识,接触到医院的伤员,同时受国内气氛的感召,他决定加入军队,但他不是去打仗,而是打算作为军医去救助战场上的伤员。
在训练营的时候,道斯各方面训练水平不差,但是因为不杀生的信仰,他拒绝触碰枪支。不管是被上司辱骂被队友排挤,还是军事法庭上,他也只坚持自己的信仰和报效国家的决心。
他只坚守他的信仰,哪怕为千夫所指。
这难道不是勇敢吗,但人们只认为他是个懦夫,一个害怕武器假装高尚的懦夫。
二
他有多懦弱,他就有多勇敢。
真正的战争展开了,毫无掩饰的人间地狱就这样呈现眼前,哪怕只是在屏幕上看到,就已如此令人不安。
他深怀恐惧,所以夜晚同样会被噩梦惊醒。
他也有短暂迷失,听不到神的召唤。当所有人都撤退后,他不舍离开战死的队友,在炼狱一般的焦土上,他痛苦的诘问:我该怎么做,为什么听不到神的声音。
有如神召一般,伤兵呼唤医疗兵的求救声在爆炸的间歇响起。
没有任何犹豫,哪怕是在这没人想多呆一秒的废土之上,这是他的职责,这就是他的信仰!
手无寸铁的道斯凭借一己之力在枪炮之中搜救了75名伤员。没有他,这些伤员只能孤独的在高岭上死去。
人们这才真正理解他的勇敢,才真正尊重他的信仰。所有人都要等待他祷告结束才走上战场。
其实他的勇敢是一以贯之的。
在训练营中,在人群中,坚持不同的信仰,并不比在战场上更容易。
他的信仰有多坚定,他就有多“懦弱”,他的信仰有多坚定,他就有多勇敢。
顺理成章。
三、
还想说的,是他的父亲。这个更有看头的人物。
这位一战退伍老兵,三个发小都在战场牺牲,唯独自己一人幸存。他酗酒、家暴,战争遗留给他的伤,无法躲藏。
他在发小们墓前独白:人们早已忘记了你们,仿佛你们没有存在过;人们也已经忘记了我,仿佛我和你们已一起死去。
他家暴导致孩子们都恨他,道斯跟母亲说爸爸恨孩子也恨妈妈。妈妈了解父亲,告诉他,他是恨他自己。孩子们不知道战争前,他是多么好的一个人。
他知道自己的颓废邋遢,但无力排解,他甚至曾指望借儿子的手了结自己。
他见识过战争的残酷,深感战争的苦痛,所以当他看到小儿子穿上军装意气风发要奔赴前线的时候,他愤懑、心痛,又无法言说。心里的矛盾化成刻薄的讽刺,尖酸老头的言语之下谁能体会他对孩子的爱与疼惜。
这种纠结只有为人父母了才能体会得到。
要说世上有一个人能理解道斯,那就是他的父亲了。
他知道把赤手空拳的儿子送上吃人的战场意味着什么,他长期受“幸存者罪恶感”折磨,所以更知道战友在浴血奋战而儿子关在监狱独活对儿子又意味着什么。
所以这个老兵,在孩子面临军事法庭审判之际,穿上旧军装,挺身而出,为捍卫儿子的信仰而战。顺理成章。
难说儿子在战场的表现是否受了父亲的潜在影响,尤其作为医疗兵,无法丢下受伤的战友而独活。“我不能自己活下去”已成为潜意识。
长期酗酒而充血的眼睛,莽撞而无谓的举止,无法言说的愤懑和颓废,老戏骨雨果·维文演来层次分明,毫无雕琢之感。最好的表演就是这样了吧。
整部电影,反而是这位人生失败的父亲,赚取了我更多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