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课堂上讲的,如果您邂逅来访者怎么做更恰当?
自此之后,我便对此“行规”严格恪守:与来访者邂逅,无论是在人多的地方还是只有我们两个,只要对方不先打招呼,我都会装作不认识而形同陌路。
当然,一旦人家主动,我便热情相迎。
曾和几位朋友聊天,其中一位对自己单位的某位领导议论了很多,另一位朋友问我:“他的这位领导是不是与您认识?”
我答了声“是”就赶紧找理由暂时避开了,因为我与这位领导不但认识,而且还是我曾经的咨询对象。按照“行规”,“如果谈话中来访者的名字被提到,我们应该装作不认识(pretend indifference)以免涉入其中。”(第127页)
这也是一种与来访者的邂逅。
在那种场合下,因为朋友已经知道了我们认识,我当然就不能撒谎或者“装作不认识”(pretend indifference),但借故离开而不卷入与自己来访者相关的谈话,我则完全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