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直与文字打交道,不过直到真想在文字领域深耕时才发现,其实我对写作存在很多误解,或者说,我竟然戴着很多个枷锁在写作。
可惜的是,我悟性太低,没有尽早发现这些枷锁,万幸的是,现在总算意识到了,也正在彻底打开写作中的那些枷锁。
当年,莫言看了《喧哗与骚动》的开头,立刻茅塞顿开,转身写了红高粱家族,创造了自己的文字故乡——高密东北乡。
余华看卡夫卡的《乡村医师》,看到突然出现的马的形象,他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文章还可以这么搞,任何形象、任何元素可以信手拈来,需要一匹马,那就让它出现好了,根本不用顾虑太多。
可见,这些文学大家,他们学习写作的过程也是解开一个个枷锁的过程。
直到我意识到“创作的必经阶段——模仿”(见置顶文章),我才明白,所谓的原创,是搞文字的人最为狂傲的意淫,这是我解开的第一个写作枷锁。这无疑让忠厚老实、有着洁癖般“爱惜自己羽毛”的我,彻底打开了写作的大门。
我解开的第二个枷锁是,写作时要不厌其烦。
那天室友为了解释某个道理,不惜发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功夫,各种举例论证,旁征博引,反反复复,长篇大套说了一通。我听得实在有些捉急,就掐头去尾、略去枝枝蔓蔓,用一句话简要总结出事情的本质,最后说,一言以蔽之,这么简单的事,被你说成那么啰嗦。
室友一脸认真相,质问我,如果凡事都“一言以蔽之”,那还聊什么说什么,还会有精彩的演讲和表达,还有丰富的文学作品吗?
仔细一想,的确很有道理。写作时追求的简洁,是语言上的筛选和慎重,而不是语义的省略和简单。相反,好的文学作品往往是从一个细节、一件小事、一个念头中生发出来,而且为了提高作品的可读性,不惜设置悬念、埋下伏笔;为了表达某种情感或情绪,重叠复沓,跳跃回环。总之,不能一言以蔽之,不能嫌弃繁琐,而是要精心设计,善于构建。
我解开的第三个写作枷锁是,虚构。
我一直以为,小说可以虚构,其余文本则是写实,例如叙事散文。
前段时间看刘亮程的散文,立刻被他的文字打动了,他的散文既有小说情节的趣味,又有散文本身的厚重和优美,还有一点是,他文字中的视角非常独特,它可以是一只蚂蚁,可以是一只甲壳虫,还可以是一只马、一头驴、一条狗、一棵树,也可以是一场风,一声鸟叫。
在他的散文中,各种事物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有了眼睛和大脑。他的散文是用小说的手法写成的,有情节,有虚构,有想象,有架构。
看到博尔赫斯的小说,尤其是那篇《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原来小说还可以那么写,初读的时候原以为是散文,可是它的的确确是一篇构思巧妙的小说。
终于明白,小说的写法也当然可以是散文式的。之前我所认识到的文体之分,是多么刻板和愚蠢。散文当然可以虚构,文学是生活的再现,甚至文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只有虚构后的生活,才能被发现。
“虚构可以使文学的表述或叙述达到可能的极限,可以未经历全部而表现全部。”
这下好了,文字的世界瞬间开阔了。管他是什么文体呢,好的文字可以以任何面貌出现,任何组合、任何形式、任何形状、任何字数……
文字的魅力不在文字本身,而在于文字背后的那个灵魂,是有趣的,敞开的,真诚的,悲悯的,开放的,自由的,勇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