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喜欢上写作的
我会到处和别人吹嘘,我喜欢、钟爱写作。
我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对写作喜好和对它有着持续地关切的情绪呢?是在看蔡崇达《皮囊》这本书的时候,这是我平生里读到的第一本短篇文章,作者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可当我通过阅读他的文章,我从中了解他的童年,他的经历。他用平华,朴实的语言把自己的平凡生活生动地描写出来,因为经历的不一样它会带有些打开视野的作用,但我感受到更多的是共鸣。
而且他在后记里也说得清楚明白:“写作的终极意义,是去发现人们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彼此,温暖彼此”。对,我真的很惊讶一个人能把自己的经历写得如此平华,有趣,同时感同身受即是本能。于是我人生经历中第一次崇拜文学作家也由此诞生----蔡崇达。
在我平日里回想起他的时候,我就会想:我也要成为有文学素养的女作家,就像蔡崇达一样,我要写出让人们有共鸣的文字,这是我当初写迫切希望写文章的初心。
在那之后,在每当我早晨走向教室时,路过校园小道,看着前方可爱的人儿挥动着衣袖,叶子轻轻随风摇,太阳缓缓从东方升起,光辉不知何时悄悄映入我的脸上,我微微一笑,我多想把这一幕幕写下来,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每当我想起我拥有如此关心我的父母和如此多可爱的朋友们,以及我身边一群非常优秀的老师们,他们的面容一张一张回放在我的脑海里,回忆一旦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我心中是多么想把他们带给我的美好快乐都记录下来。
每当我经历数学课上弄得我脑壳疼的事情,历经美术集训期间的不堪和骄傲,泪水与快乐的始末,经历初高中大学甚至一生全部的有幸和不幸,我都想用文字记录下来。
要说写作要有灵感,就得要从生活中寻得素材,写作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或许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那是高二的想法,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想法会有所不同,是成长了?还是功利了?前几天我在藏书馆里读到一本书《送你一匹马》作者是三毛,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她的文字,她真挚地表达出她对待写作:“欣赏以一支笔,只做生活的见证者”无关其他,只是纯粹地记录生活,我也想用一支笔,记录我的成长我的美好。
但是我做不到,我没有办法不去想别的事情,当我想做事情时,我会想有什么动力去支撑着我去做这些行为,我承认,我写作就是为了能够赚钱,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一点。
其实我想想,写作赚钱这件事并不可耻,当我说出来时和这些想时,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这真的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写作源于兴趣,兴趣培养成工具,但工具不仅仅是工具,工具也能让我去记录生活的美好,也能让我开洞脑袋将文案联系起来,
但我是懒癌患者,我会迟迟不去行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