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技巧判断:
1,同一个词语在不同法条中的解释,可以不同。
2,在同一个法条中的同一个词语,不可能存在两种相互排斥的解释,比方说扩大或缩小。但可以存在不矛盾的,比方说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3,解释的出发点和解释的归宿都必须符合刑法目的的要求。
4,类推解释的结论,写进司法解释或者立法解释,依然是类推解释。
5,当然解释:谁谁谁是(不是)咋样的,谁谁谁自然更是(不是)咋样的;
同类解释:用“等”兜底的,同一用语,含义范围不同,不同用语但含义范围相同的。
类推解释:对类似事实的类比,比方说将抢劫汽车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火车地铁。
作为与不作为的判断:
1,夫妻之间对对方的犯罪行为没有阻止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犯罪行为有阻止义务。可以阻止而不阻止的情形,就构成不作为的犯罪。
2,有危害行为,就具备排除危害的义务。
3,任由被害人陷在自己引发的危险之中而不救助,构成不作为犯罪。即,对该危险处于危险源支配地位,具有防止该危险现实化的义务。
4,不能回避危害结果的不救助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是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
因果关系判断题:
1,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行为,是否属于危害行为,光有危害结果,没有危害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2,一旦涉及介入因素的问题,看此介入因素是否强大到了可以中断前一个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介入因素不够强则不构成因果关系。
3,双重作用下构成的危害结果,各个作用力与与结果之间均构成重叠的因果关系。
4,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中断因果间的联系。此处记为,你不弄他,他就不会有事。
5,有因果关系,不意味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6,被害人的行为属于必然,正常的反应,不中断因果联系。
7,打击错误不中断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