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一个正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接到家中电报,电报只有短短四字:“母病速回。”他以为家中老母发病,便心急火燎地中断学业,奔赴家乡。
等到他赶到绍兴自家门口,却发现家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全然没有悲伤的氛围。当看到母亲从家里穿着一身大红服装喜乐呵呵地出来时,惊愕之余的他恍然明白了,这是要结婚。
这个青年姓周,名树人,后来成为享誉中外的大文豪。而他结婚的对象,名叫朱安。
他们在家人的安排下于1899年订下亲事,此时鲁迅18岁,朱安21岁。
两年后的1901年,鲁迅前往日本,直到1906年被骗回来完婚。此时,鲁迅25岁,朱安28岁。
朱安和旧中国很多中上家庭的女子一样,没有上过一天学,识字也不多,虽然羡慕兄弟们可以念书识字,但是朱安还是把内心的渴望压制住,乖乖的学些女红针织,烹饪持家的活计,做大家眼里的“好人家的女子。”
父母为她取名为“安”,只希望她可以一生安宁。
她永远也忘不了童年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四五岁的时候,有一天她被家人带进一个小房间,大人让她脱了鞋袜,把脚浸在一盆暖水中。过了一会儿,她的妈妈和两个女佣人把她按住,拿出特别编制的长棉布条,把她的四只脚趾向脚底屈折,用湿布条一层一层地裹起来,接着又把她的脚跟拼命往前拉,裹成三寸金莲的雏形。
那是一种怎样的摧残,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她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错,母亲心疼却又坚定地训诲:所有好人家的女孩都得缠足。她只要看看妈妈和家中其他女人,就知道这是事实,没有一个是例外的。
到了上学的年纪。父亲却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好好的女孩子,读什么书,那些诗词唱曲的,没的把心念野了,只叫学堂的先生把三从四德和《列女传》这些书讲讲也就罢了。”脑海里的一个信仰,那就是做个符合礼教传统的“大家闺秀”。
婚礼完全是按旧的繁琐仪式进行的,鲁迅装了一条假辫子,从头到脚一身新礼服。周家族人严阵以待,怕鲁迅反抗这种包办婚姻,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一切都很正常,司仪让鲁迅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就连鲁迅的母亲也觉得很异常。
当时的社会,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早已深植国人的思想,包办婚姻更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悔婚是很严重的事情。
留学期间,鲁迅通过他母亲,向朱家提出一项要求:要朱安放脚,然后进学堂读书。对思想保守的朱家来说,无疑是茫然失措,无法理解和接受。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原生家庭里父母的境界与格局影响子女的一生。
朱安的父母努力按各种封建教条严格培养出来的女儿,长到二十多岁的姑娘,一双脚早已定型,男方却要求放脚,无奈之中想了一个欲盖弥彰的笨主意:他们让朱安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想借此讨得新郎的欢心。
轿子来了,从轿帘的下方先是伸出一只中等大小的脚,这只脚试探着踩向地面,然而由于轿子高,一时没有踩在地面上,绣花鞋掉了。这时,一只真正的裹得很小的脚露了出来。
不知道当时的朱安还是怎样一种惊慌失措,羞愧难当,更不知道当时鲁迅的心理阴影面积。
总之在众人一阵忙乱之后,鞋又重新穿上了。朱安终于从轿子里走了出来:她身材不高,人显得瘦小,一套新装穿在身上,显得有些不合身。在族人的簇拥和司仪的叫喊声中,头盖被揭去了。
鲁迅这才第一次打量他的新娘。姑娘的面色黄白,尖下颏,薄薄的嘴唇使嘴显得略大,宽宽的前额显得微秃。
虽然鲁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这一系列麻烦的仪式,可是新婚燕尔他却做得很决绝,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的房中。后来他们不争不吵,无情无爱终其一生,似乎在当时就已经定局。
完婚第二天,按规矩鲁迅应该带着朱安一起去祠堂拜祖,但是鲁迅却根本没提也没去,晚上独自睡进了书房。
第四天鲁迅和二弟周作人及几个朋友启程东渡日本,这一走就是三年。
人的一生,能禁得起多少年的等待?朱安来说,她等一天等的太久了,从订婚等到鲁迅赴日留学,从赴日留学等到今天的完婚,却不料又是一场又一场的逃避和别离。
对于鲁迅来说,朱安算什么呢?她只是他用来在母亲面前尽孝的方式。
他说:
“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了。翌年2月,已任国民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邀鲁迅到教育部工作。4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被迫迁往北平。
5月初,鲁迅离开绍兴前往北平,开始了在北平长达14年之久的生活,而这14年中的前7年多,鲁迅独居,渡过了31岁到38岁之间的岁月。朱安在绍兴,伴随着周老太太,度过了三十多岁到四十出头这段生命。
鲁老太太终于明白包办婚姻给儿子媳妇带来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他不明白,婚姻不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朱安温和贤惠,怎么就不能将就。
尽管想不通,以后,另外两个儿子,周作人、周建人的婚事,鲁老太太再不插手。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时这批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抗争真的起到了很大的效果。
1919年11月,鲁迅买下了北京西直门内公用库八道湾11号这一处院子,共花了3500元钱,其中一部分是向友人借的,一部分是卖掉绍兴老屋所得,其余的是自己几年来的一点积蓄。朱安在鲁迅的安排下,和婆婆及三弟周建人一家搬去北京西直门八道湾居住。
这所宅院是那种老式的三进院,外院是鲁迅自己住以及门房和堆放书籍杂物的仓房,中院是母亲和朱安住,里院一排正房最好,是周作人和周建人两家分住。鲁迅与朱安仍然形同路人,保持着一种有形无实的夫妻关系。
按绍兴习俗,一个嫁出去的女人被退回娘家,就会被认为是被“休”了,家人的歧视、舆论的谴责将使她处于极难堪的境地,她家庭的社会地位也将一落千丈。有些性格软弱的女人竟会因此而自杀。
鲁迅显然是不忍把朱安推到这样一个境地的。他在《随感录四十》中鲁迅谈到自己这一代人的婚姻:
“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又不能责备异性,于是只好陪着做一世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帐”。
试想,连鲁迅这样的进步青年亦不能逃避现实的残酷,何况朱安,她能做的似乎就只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了。
有人说,朱安嫁给鲁迅是幸运的。鲁迅是善良的,他好心为朱安考虑,给了她一生虚无的一个名分,但用一生的幸福来换取这个名分,对朱安来说代价未免太大了,她被禁锢在狭小无望的等待中耗尽一生。
后来,鲁迅和周作人兄弟二人反目。在这种情况下,鲁迅决定搬家。他征求朱安的意见:是想回娘家还是跟着搬家?朱安坚定地表示,愿意跟着鲁迅。
几个月后鲁迅买了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的住宅,搬了进去。不久,周老太太也搬出八道湾同大儿子同住,家庭经济开支交朱安掌管。
1923年10月鲁迅肺结核复发,朱安在旁无微不至地照顾,这段时间是她结婚17年来,唯一亲近丈夫的时光。
鲁迅病初发时菜饭不进,朱安就在厨房里把大米泡了,亲自一下一下把米砸碎,天天煮成米汁,还把鱼熬成鱼汤,端给鲁迅喝。后来鲁迅病情稍有好转,她就天天给他做米粥吃;这都见于鲁迅日记。这一时期,也是鲁迅和朱安结婚以来唯一接触较多的时期。
她仿佛看到了一丝光亮,多么希望丈夫一直需要她,然而,鲁迅的病慢慢好了,他们的关系又恢复到从前,朱安一直跟着鲁迅的老母亲一起生活。夫妻之间既没有爱也没有恨,仅仅维持着一种形式上的婚姻关系。
朱安的手脚勤快,料理家务是把好手,而且,她能炒一手道地的绍兴菜,虽然家里有厨师,但老太太还是喜欢她炒的菜。
每当鲁迅有客人,她总是以礼相待,泡茶、弄点心,十分尽力。剩下鲁迅和她时,家里就变得冷冷清清,即使同桌吃饭也不声不响,晚上又是各回各的房里睡觉。
他们甚至将一只箱子和箱盖分两处摆放,一处放洗好的衣服,一处放要洗的脏衣服,为的是将接触减到最少。
其实,她一直在想着改善与鲁迅的关系,只是与鲁迅在人格、思想各方面差距实在太大,渐渐也就没有了机会。在这场婚姻中,她一开始就处于最被动的地位,她的命运永远都处在等待和感动别人。
她很关心鲁迅的身体,她知道鲁迅的烟瘾很重,经常深夜听到对门房间里传来咳嗽的声音,心里也万分不好受,等到天明鲁迅走后,朱安会偷偷地看一看鲁迅留下的痰迹里的血丝有没有增加。
朱安和鲁迅很少交谈,她并不知道鲁迅爱吃什么菜,但她自有办法。她从饭菜的剩余量来判断鲁迅的口味,假使一道菜吃剩得差不多或吃光了,她就揣摩鲁迅一定喜欢吃,下次就多做一点。
朱安奉老太太之命做了一条棉裤,等鲁迅上衙门后,偷偷放在鲁迅床上,希望他能穿上,可鲁迅却将棉裤扔了出来。
可鲁迅对朱安又并非彻底无情,朱安生病,不知道如何去医院治疗,鲁迅扶着她的手上车,带她去看外国医生,为她治病;朱安的弟弟找不到工作,鲁迅知道了便竭力帮忙;不论生活多艰难,鲁迅也会按月给她足够的生活费,保证她的一切用度……
鲁迅每次买回点心来,总是先送到母亲那里,请她老人家挑选,次即送朱安,由她挑选,然后拿回自己吃用。
鲁迅是矛盾的,一边是反对封建社会,一边提倡新民主,偏偏自己的妻子就是包办婚姻的产物,然而,却没有还手的余地。
离婚,朱安何以承受?不离婚,自己又何尝不痛苦?一方面要忠诚于良心,一方面要忠诚于自己的感受,处于道德与爱情之间的鲁迅,恐怕也只能选择这个折中的办法。
从嫁给鲁迅的那天起,她就注定了孤独。生命中曾出现几个扭转命运的机会,可幼时的教育和社会的风气让她安守现状。这是她的悲哀,也是鲁迅一生无法爱她的终极缘由。
鲁迅给过朱安离开的机会,曾经劝她选择作为周家义女出嫁,而且从未占有她,但是朱安都拒绝了。宁愿慢慢的死亡、沉沦,也不愿意激烈的反抗命运的折磨,她拒绝了所有的生路,带着鲁迅沉沦在不幸婚姻的地狱里。
鲁讯有鲁迅的做法,朱安不做任何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当能力不足时,她宁愿一直待在一个不适合的环境中,哪怕是步步艰难,过着身心俱疲、暗无天日的日子,也不愿离开熟悉的地方。
朱安选择坚守一个人性格的形成,与时代,与家人,与自己都必然会有非常巨大的关系,但我始终认为,与自己的关系要更多一点,自己始终掌握着自己大部分的命运。
朱安对鲁迅,甚至包括许广平并无怨恨之意,但她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
朱安曾说:“大先生待我是极好的,我们从未吵过架。许先生也是好人,她懂得我。”她哪里明白,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夫妻争吵,它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有一次朱安向周老太太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大先生(鲁迅)领着一个孩子来了,她说梦时有些生气,周老太太对朱安的生气不以为然。
周老太太埋怨朱安不能为他生个孙子,朱安委屈地说:“大先生连话都不同我说,我怎么能有孩子呢?”
还有一次,鲁老太太寿诞,家里请了些宾客家宴。开席之前,朱安穿戴整齐走了出来,跪在亲友面前,说:“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但我也不会离开周家,我活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我的后半生就是侍奉我的婆母。”说罢,叩了头,退回房中。
鲁迅对朱安的这次“突然袭击”很不以为然,对朋友说:“中国的旧式妇女也很厉害,从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争取了去,大家都批评我不好。”细细品味,鲁迅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一个旧式女子, 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博得同情,更让鲁迅讨厌,而对朱安,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抗争了。
饱尝了孤独、凄楚、绝望之后,朱安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宿命,她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多么精彩的一个比喻!它概括了朱安的一生,那么传神,那么一针见血!宿命般的长叹,即使隔了半个多世纪的时空,我依然可以感觉到那份挥之不去的悲凉。
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逝世。消息传到北京,朱安很想南下参加鲁迅的葬礼,终因周老太太年已八旬,身体不好,无人照顾而未成行。西三条胡同21号鲁迅离京前的书房辟为灵堂,朱安为鲁迅守灵。
1943年鲁迅的母亲病逝,只剩朱安一个人了。
鲁迅逝世后,朱安和周老太太的生活主要是许广平负担,周作人也按月给一些钱,但周老太太病逝后,朱安拒绝周作人的钱,因为她知道大先生与二先生合不来。
虽然许广平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给朱安寄生活费,但社会动荡,物价飞涨,朱安的生活十分清苦,每天的食物主要是小米面窝头、菜汤和几样自制的腌菜。
由于经济上的困难,朱安忍痛将鲁瑞喂养了十几年的黄黑色大花猫,蒙了双眼,带到崇文门外放走了。
很多时候,就连这样的生活也不能保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只好“卖书还债,维持生命”。
朱安登报要把鲁迅的藏书卖掉,许广平得知消息后,委托朋友去向朱安面谈:不能把书卖掉,要好好保存鲁迅的遗物。
朱安尖锐地说:你们总说要好好保存鲁迅的遗物,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为什么不好好保存我?
这一声呐喊,该是她积攒了多少年的委屈和心酸,又是走到了何种艰难的境地,才隐去了一贯柔顺的性子,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当来人向她讲到了许广平在上海被监禁、并受到酷刑折磨的事情后,朱安态度改变了,从此她再未提出过卖书,而且还明确表示,愿把鲁迅的遗物继承权全部交给周海婴。
朱安生活困难的消息传到社会上后,各界进步人士纷纷捐资,她也分文未取;有人想用钱交换鲁迅先生的遗作,她皆当场“逊谢不收”
对于周海婴,朱安表现出慈母般的关爱。当海婴十五六岁时,她开始直接给他写信。
有一次在信中提出:“你同你母亲有没有最近的相片,给我寄一张来,我是很想你们的。”直至病危临终前,她还念念不忘他们母子俩。从心里她是把海婴当做了自己的香火继承人。她爱她的大先生,她忠于她的大先生,她将大先生的亲人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1947年6月29日,69岁的朱安在北京病逝了,她临死前虽然很虚弱,但是十分清醒,一一列出了她办后事要穿的衣服清单,人生的最后一刻,她表现得出乎寻常的郑重细致,逝世前,她还将两块衣料送给许广平作纪念。
她的遗愿是葬在上海鲁迅的墓旁,但她未能如愿,朱安被葬在北京她婆婆鲁瑞的墓旁,坟上没有任何标记。她象未曾存在过一样消失了。她在北京度过了28年,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9个春秋。她的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
朱安去世后一年,许广平在一篇散文里写道:“鲁迅原先有一位夫人朱氏,她名‘安’,她的母家长辈叫她‘安姑’。”自此,她的名字才被世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