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听了一个故事,我便一直设想着一个场景:假如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小城已经有了火车,有了月台(事实上到现在也没有);又假如他要去外地上大学,然后她去送他;还假如那一切关于离别该有的条件都齐备了。那么请你务必想想看:那个场景会不会就是张艺谋电影《归来》里所呈现的呢?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因为那对于一个90后的理科生来说,实在是太天方夜谭了。可事实呢?不,也许它确确实实的存在,只是不同的起点,殊出同归,出现在我今天将要讲述的故事里。
时间比较推后了,否则连发生的机会都会没有的。一九八二年,他们走到了一起,相爱了,没有任何预兆。至于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他没说,我也没问。反正他们恋爱了,在地下的,许是模仿了我党初创时期的经验。那一年他17岁,在小城里上高一;她16岁,没那么幸运,许是上帝给她的幸运都全部被她用来遇见他了,所以她只能在家里帮着父母干农活,偶尔替别人缝缝补补,以供她的弟弟上学。逢着他放假归来的时候,她就总会找机会去听他讲城里发生的故事。后来条件好了些,她可以进城谋生了——在一家缝纫店当学徒。这是她第一次离家,然后进城。据说那家缝纫店离他的学校不远,所以我姑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回,以为她就是为了更好更方便的去见他,所以才忍痛割爱、背井离乡的。
他们决定相爱的年代,有点特殊——正赶上全国严打‘流氓罪’的时候。而且在那个天高皇帝远的深山之中,穷乡僻壤里长大的他们,虽然已经生长在新中国的大地上了。但其实,充斥在他们周围的,却还全都是那‘父母之言,媒妁之约’的封建残余。男孩若有幸上学,便得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女孩则必须遵守三从四德,必须学会穿针引线、家长里短。然而就在那样的大背景之下,他们居然还敢顶风作案,不顾一切的相爱了。
我不知道:那样的相爱,是否注定就是一个悲剧。好比开在秋天的山楂花,霜降一来,它们就只能只身赴死了。可是,如若真给它们选择的机会,它们真的向往春天的柔和吗?我不敢苟同,我更愿意坚信:它们向死而生的决心与勇气。他们的爱情,就像那个年代的黑白胶卷,只能呆在暗室里,一旦曝光,也就完蛋了。这或许就是宿命吧!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宿命这东西似乎更为古老些,所以它总是倚老卖老,左右了我们的思想千百年,深入骨髓。这或许也即是我们直到今天也深信不了耶稣的缘故吧!
如果说相遇、相识、相知到相爱是他们缘分的单调递增区间的话,那么宿命这东西,极有可能就是那个导函数为零的拐点了。在第达罗斯建造的迷宫里面,他做不了伊卡洛斯的,他飞不出去的。他顶多能做个孙行者,纵然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也终究是逃不出佛主如来的手掌心的。于他而言,迷宫就用不着提了,就他父亲的那五指山,他又如何反抗得了。当年老孙还有七十二变,可他呢?除了斗斗气,顶多也就是拿不读书作为筹码去威胁威胁。但他的父母比不得当年胡适先生的母亲;也尽管是胡适先生,最终也没能逃出江大小姐的媒妁之言。更何况他父亲最初的想法,不过就是让他识得几个字,平时能帮家里算算账,逢年过节能封封烧给祖辈人的纸包,以不至于事事求人,处处求人罢了。所以战争一开始,才等他亮出武器(不读书),他就注定败了,连反击的机会都不会有。他的母亲也许还存有些回旋余地的慈爱,可是他父亲早就不耐烦了。当老爷子意识到他的绝对权威受到挑战,或者威胁的时候,他就果断的出手了,一刀封喉,斩草除根,丝毫不留余地。直接让他回家放马不说,还自作主张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而他呢?自然没有当年大诗人徐志摩先生的能耐与魄力的了。小地方造就的终究只能是井底之蛙,纵使再努力、再反抗,只要没能跳出井口,一切就都是徒劳的、白费的。所以他最终只好妥协了,屈从了,做了第二个李甲。而她呢?虽不是杜十娘,也没有百宝箱可沉,但那流言蜚语、伤风败俗的言语却是受了不少。她的父亲想必是气急败坏了的,直接对外界宣称,他老蒙家世代的清誉都给她毁了,是他教女无方,以至于如今这步田地,要他往后还怎么抬头做人,所以他不能再放任她的胡作非为了。他说,尽管她当初是他最为宠爱的掌上明珠,但他现在却居然用残花败柳来形容她,还逢人就说,谁要是愿意娶她,连彩礼钱他也可以不要了,只是断不能嫁给他,因为他再丢不起那个人了。可她呢?却还是执迷不悟,还是赴汤蹈火,在他新婚的那天,硬是以她一人之力,破窗而出去私见了他。他知道是他懦弱无能,是他对不起她,所以他想试图去解释,但被她制止了。她说,她来见他,只是为了践行他们当初情浓时许下的要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誓言,所以她来了。但她不是来搅局的,她知道无可挽回了,所以她只需要一个角落,能够亲眼看他拜完堂就足够了。面对此刻的她,他再无言以对,只好泣不成声了。看起来还没她坚强,至少直到他离去,她也未曾掉过一滴眼泪,只是她的心里,早已肝肠寸断!
从此以后,他们就失去了联系,再见面已是三十几年后。然而,他们虽然失去了彼此的消息,但其实她却早已在他心里扎了根的。所以婚后的他,老是常常借酒消愁,或是借酒遮面,动不动就对他的妻子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甚至于孩子们都长大了,懂事了。他还是会忍不住对她大吼大叫,他说他压根就没有爱过她,从来都没有,与她结合,是奉他父母的命令,为他们传宗接代。可是直到他的父母都去世了,他还是一如既往,揪着不放,简直就是个男版的祥林嫂了。而他的妻子呢?她有错吗?她就该承受这一切的罪过吗?不,不是的!他的妻子也不是盏省油的灯。每次争吵,即使在力量上她占不了便宜,但口头上她也会加倍讨回来的,所以每次都遍体鳞伤,直至连骂的力气都没有了才肯罢休。再后来,实在骂不动了,心也死了,她才想到了离开,可终究也没能离开,不是有人挽留她,事实上大家都在明里暗里的劝说她离开他算了,就连她的小儿子也曾这样对她说了,他说:妈妈,你走吧,我们不会恨你的,我们会听话的,等长大了我就去找你,等你老了我养你。那个时候,他好恨他父亲的。可是他才把话说完,她原本已坚若磐石的心瞬间就软着一团了。
后来再有人劝她,她就对人家说,说虽然她没文化,但要是只求她自己的一口生活呢,她还是不焦的,可是她放心不下她的那几个娃呀,那毕竟是她身上一坨一坨掉下来的肉哪!他再怎么不是人,也是他们的亲爹,终究还是会认的,毕竟血浓于水哪!
就这样,他们磕磕碰碰的凑合了几十年,也吵了几十年,直到有一年她生了病——精神分裂。那段日子,她没日没夜的闹腾他,折磨他,仿佛是为了复仇似的,使他也几近崩溃了,他的孩子们才出面,所幸后来她康复了,但医生叮嘱说,再不能给她过大的刺激了,否则一旦复发,后果将不堪设想。许是从那个时候起,他被折磨够了,也吓怕了,才开始有所收敛的,最终认了命吧!
现在的他们,连争吵的激情也没了,剩下的只是,岁月刻在他们脸上的纵横交错的、深浅不一的皱纹了。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但正如他们的小子所说的那样:他们是没有爱情的,他们之所以妥协了,认命了,是因为他们都老了,知天命了。相比青春年少时的爱情,如今的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个老伴,一个能够替代独守空房寂寞的老伴。而那个小子,就是现在的我,他们就是我的父亲母亲。
关于父亲的初恋,是他亲口告诉姐姐的,然后姐姐在一次电话里给我转述的。姐姐说,当时父亲告诉她,就在去年,他回乡过年,在我们的小城里,他又遇见她了。于是姐姐就打趣的问了句:三十几年没见了,你们当时是怎样打招呼的,还有没有脸红心跳什么的?
然后父亲迟疑了片刻,才幽幽的回答她说:她当时怀抱着她的孙子,所以我们并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相视一笑,便匆匆擦肩而过了,至于心跳什么的,都这把年纪了,脸上的肉皮都快晒成腊肉干了,哪还看得出红不红的。
姐姐又继续追问:当初听了爷爷的话,现在想起来后不后悔?
父亲最后回答说:如果换着现在,他们铁定私奔了。
姐姐最后对我说,她说如果有机会,她特想见一见那位蒙阿姨,毕竟她让我们的父亲念想了一辈子。而我当时则是这样回答姐姐的,我说:此刻我只想起了两句歌词来:如果当初勇敢的在一起,会不会不同结局呢?
对于我的父亲,曾经因为爱,我恼恨他;而如今,同样因为爱,我理解了他,也在内心真正的原谅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