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带着孩子们和家婆一起去逛街。
家婆说,上次看上了一家店的一件衣服,我们就去那家看看吧!
我们一起去了,那是相对来说,在这个地方比较贵的店,到最后,我也给自己选了一条裙子和一套衣服,家婆选了一套。
为什么也给我选了一套呢?
因为中午,一个亲戚请吃饭,我们一大家子都去了,因为是上班的,穿得很老土,体恤加黑短裤,从头到脚加起来价格不到70元,因为衣服是上次厂里举办马拉松送的。
老公一看我从厂里出来,就说晚上去给你买衣服吧,很久没买衣服了吧?
我说,好啊。
从心底来说,我也是那种特别不舍的为自己花钱的那种人。花了会很心疼很心疼的。
可是晚上时,他口袋里留着买衣服的钱下午和他亲戚打牌输了,
我心里很不爽,但是当时没坑声。
家婆说道了他几句,他自己也挺后悔的,说是他亲戚叫,又不好意思推迟。
我们一共挑选的5件,480元。
我和家婆都嫌贵不太想买,他说喜欢就买下吧,钱先让姐姐垫付,回头就给她。不输我就可以自己付款了。
最后450买了,钱晚上回家后就还给姐姐了。
今天我穿着新衣服上班,心里是开心的,虽然有点小贵,就当犒劳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