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年七月初六 周五 天阴
从业三十年来,经手调解的纠纷成百上千,话难说的人见过无数,但眼下遇到的这个人堪称天下第一。
话说人与人之间为财产为婚姻也罢,为人身权利为居住安全也罢,发生矛盾纠纷都十分正常,但父子兄弟之间为股权纠纷,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的争执发展到反目成仇十分罕见。
六十多岁的退休干部,把当公务员的儿子斥责为垃圾,辱骂亲弟弟为人渣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一开口就让其他的股东先学会做人再来说事的趾高气扬更是头一回领教。已经打交道好多次了,越来越无法理解他的脑神经究竟是中了老子天下第一的毒,还是脑瓜子被驴踢傻了而不知饭香屁臭。
三个年轻人出资办企业,约定以四三三的比例投入五佰万元。企业已基本建成即将投入运行时,因多个原因共同委托占比为四成的股东他爸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作为经管人随后在未征得三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企业建设需要开始个人筹资并投资。开始投入几十万元后几个股东出面阻止未果,不仅不听反而加大投入力度,以致最后据经管人自己说已达到五百余万元。而且在此期间,经管人通过不当方式将三个股东投资的企业未经本人同意变更为自己妻子持股百分之百、注册资本一千万元的私营独资企业。随后又把三股东排斥在外,一人独占并经营企业。因三股东阻挡生产,和儿子闹翻,认为亲弟弟从中作梗,也反目成仇。
在此状况下,其中一名股东认为原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眼见投资打水漂,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故要求退还投资,诉诸法律。
令人遗憾的是第一次审理认为企业已经建成,不支持返还投资,驳回了诉求。呈请第二次审理的核心内容是应返还投资,或者做真正的股东,说明总股本、股东人数及每个股东的出资比例。但这一正当的诉求并没有得到支持,双方还在协商之际,竟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持了一审。不仅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种下了几个新的官司。理由是裁判内容等于既认可了三个原股东百分之百的股权,又认可了一个不是真正股东百分之百的股权(工商登记),可谓东拉西扯,逻辑混乱,根本不能自圆其说。
按理说完全可以作为反面教材使用,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否定它。但所大律师多,怎好就此影响其他年轻律师执业,还是忍了。偏重在和解处理相关事宜上下功夫。为此忍屈负重,为此不遗余力的劝说父子兄弟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忍让,以大局为重解决争议,妥善处置股权占比,以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但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为父为兄的经管人竟大骂几个股东忘恩负义良心拿狗吃了,要把他赶走,他丝毫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自己所面临的困境,屡屡空话连篇,言而无信,反而站在自以为的道德高地上肆意贬低亲生儿子、同胞兄弟,以及其他股东。即使你站在维护他最大利益的角度去考虑去调处纠纷,依然被排斥。什么你这样做,就是和人渣混在了一起,将声名狼藉等等,殊不知这个说人话不作人事的他早已令人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