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1-02-05,备战2021年法考的第 67 天。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 民事权利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制度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章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组成及责任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诉讼时效
参考文献
2020年蒋四金民法班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