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超过51%(上)

1990 年代初期,我国对市场监管的力度较大,企业设立的门槛很高,有许多的限制条件。

那一年,京城个别广告企业不断违规运营,惹出了不少事。为此,市领导决定停止注册新设立的广告公司。

这下子,许多投资人只得转而寻求设立中外合资的广告公司。一时,设立广告公司的人排起了长队。

那段时间,恰好有家中方公司与日方洽商设立合资广告公司。作为这个项目的操手,我全程参加了与日方的谈判,以及新公司注册登记的过程。

这段经历实在是令人难忘,一直有心写出来。

中方公司业务能力强,人脉广、关系多,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接洽的是日本一家著名的广告公司。

当年,这家公司在日本排名第三,世界排名第四,他们很多的大客户都落地中国,他们也准备在中国设立广告公司。

当时,我国的政策尚不允许外商设立独资的广告公司。所以,他们打算与中方合作设立合资的广告公司。

日方公司非常重视这个项目,首先派来了十几个人的代表团,计划在京城逗留一天半,之后,飞赴上海换机回国。

首次会谈中,双方坦诚、直率,交流的非常愉快。在业务交流过程中,双方业务人员交谈甚欢,还真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中方公司应对方要求安排我向他们介绍了中国合资企业的设立以及广告法的基本知识。

日方人员专注的学习态度与积极探讨问题的精神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谁知道,这才仅仅是开始,后来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人难以忘怀。

按照日程,日方人员圆满结束在京城的考察。据中方的观察以及有关方面回馈的信息,日方全团上下对与中方的合作非常满意、充满了期待。

中方公司满怀着希望热情的送走了日方,立即上报情况,着手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接着,就是等待日方信息的回馈。

……

十几天的时间过去了,日方没有一点动静。

中方老总曾在日本学习、工作和生活过,非常熟悉日本人的思维模式。他有些坐不住了,召来助手认真分析与日方接触的情况,想来思去的,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妥。

老总沉吟了许久,最后他说,日方最后是经上海出境回国的,他们一定是在上海有了什么动静。

果然,日方公司内部传来了消息,原本代表团对在京城设立公司非常的满意。但是,就在他们在上海短暂的停留后,彻底改变了他们打算在京城设立公司的念头,按照他们的说法,上海更适合设立公司。

中方老总愤怒了,厉声告诉助理:以后日方人员来访一律安排从京城直飞日本,不得在上海停留。

话是这么说,人家的行程恐怕不会听我们的安排吧。

其实,平心而论,上海的经商环境非常成熟、条件优越,远胜于京城,这是不争的事实。

中方公司动用了自己的资源,硬生生的说动了日方。

你看,世界几百强的企业大都落地在京城,你们不来是不是应当很不好意思。日方也想通了,他们打算在上海设立办事处,而在京城继续与中方合作。

二个月后,日方公司的代表团再次飞往京城。这次会谈的主题就是确定设立中日合资广告公司的具体方案。

中方公司事先做足了功课,打算通过这次会谈敲定这个项目。

这次会谈中,遭遇了一次非常非常的尴尬。同时,再次感受到日方公司工作人员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

曾经歪解过“出洋相”这个俗语,自嘲的把 “出洋相“ 解释为:在洋人面前出了丑。这个解释恰恰颠倒了“出洋相”的原意。

这回真的是在洋人面前丢人了。

敬请阅读:《不得超过5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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