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版自由》的选择是由于中新史课程,新闻学概论课程和新生研讨课上各位老师的一再推荐。这本书与我想象的有一点出入,首先是它的厚度,本以为是一本厚厚的专著,事实却是一本很薄的小册子。其次是它的风格,按照书名来看应该是一个晦涩专业的理论著作,事实却是充满口语化易懂的演说辞。
作者弥尔顿是英国伟大的诗人和政论家。在1644年,也就是完成本书的写作前后,他献身于反君主整体和主教的斗争,主要是从事写作政论文章、历史著作和宗教著作。他十分支持共和制度,却有趣地反对将革命进一步深入下去。
在书中他提到的自由对我有很大触动:“我们想获得的自由,并不是要使我们共和国中怨怼从此绝迹,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指望获得这种自由;我们所希望的只是开明地听取人民的怨诉,并作深入的考虑和迅速的改革,这样便达到了贤哲们所希求的人权自由的最大限度。”这在阶级社会应该是掷地有声的。1644年是英国资产阶级向斯图亚特王朝作斗争取得初步胜利的时期,革命内部的资产阶级上层分子长老派害怕革命继续深入,他们竭力控制人民的宗教信仰和政治思想,力图与王党妥协。在这样被控制思想的时代,提出自由是一件很勇敢的事。自由毫无疑问受到许多人的热衷,而我们都知道绝对的自由便是绝对的束缚,所以如何界定自由与不自由,也可以算得上一个永恒的话题。而出版自由,也是自由的一部分,同样需要被关注和讨论。
弥尔顿对于《出版管制法》的批判和否定几乎已经奠定了本书的总基调。
首先,这法律的订立者是议员们不屑于承认的。在资产阶级的革命的前期,对封建王朝的否定就像是一种潮流。议员们作为资产阶级革命者的代表,是不屑与封建王朝的子民相提并论的,弥尔顿利用了议员们自负的心理,极力反对这一法令。
其次,不论哪类书籍,我们对阅读问题应持有一定的看法。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起就有了早期的书籍,其内容包括除了亵渎神之外的一切,所以它们的内容鱼龙混杂,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人们也不能够明确地分辨出好书与坏书。所以弥尔顿推崇的阅读是一种兼容并包的阅读方法。兼容并包读书法的好处就是“关于恶的认识与观察对人类美德的构成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辨别错误肯定真理也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这种阅读法的害处,弥尔顿也加以了探讨。第一,有些人认为这种阅读法会使毒素流传。但作者认为有些异端的意见可能本身就是正确的,是更接近真理的。另一方面,文字对于有知识的人比对无知的人危害更大。因为无知识的人在没人指导下是没办法理解的。而且,邪恶的知识即使不利用书籍也能进行传播。所以这种阅读法使毒素流传是不成立的。
再次,这法令虽然想禁止诽谤性和煽动性的书籍,但达不到目的。第一,哪种书籍是诽谤性和煽动性的书籍是难以界定的,许多书籍会在封皮下讲述与封皮无关的内容,况且假若要这样限制书籍出版的话,其他文学艺术形式甚至人们说话是否也应该以严苛的法令来限制。第二,许可制检查员是很难选择的,他们的勤恳、学识和公正都必须在常人之上。而且这项工作本身是一件十分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珍惜自己时间的知识分子又不回去做这项工作,所以必定最后做这项工作的是一些贪求钱财而不学无术的人。
最后,这法令既使知识分子的才能在已知的事物中无法发挥,因而日趋鲁钝;同时宗教与世俗界的学术中本来可以进一步求得的发展,也会因此而受到妨碍。假使这样的法令延续,学术研究也定会畏首畏尾而难以取得进展,近代科学定也会推后不少。所以与其在这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法令下缩头缩脑,不如废除这一法令还出版自由。
尽管弥尔顿的思想与著述对我们有重大启示和意义,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是代表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其理论的指导价值和实践价值也是应该存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