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公众号:光明安安)
说到手机,最近被大家热议的事儿可不是一件两件。
听闻全世界人民都为了一款手机游戏而癫狂,不过处在我大天朝并没有机会体验一番。但是小编现在并不羡慕他们——
根据新闻报道,有些外国友人为了抓小精灵,不仅付出了时间和精力,还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比如有妹纸为了逮精灵爬上树却下不来,还是在警察蜀黍的帮助下才脱离了困境;还有人在开车时因为玩游戏过于忘情而出了车祸,好在车毁人保住了。
其实这款游戏还没出生之前,大家玩手机的水平早已炉火纯青。在地铁上大部分人的姿势是这样的:
安安作为一名地铁上班族,对此深有感触。车厢明明已经挤成了沙丁鱼罐头,大家还是会想方设法调整姿势掏出手机。(为了找新闻热点,安安也沦为了其中的一员)
由于专注过头,一些盆友们还被手机大盗瞄上了。大盗们利用地铁关门的瞬间,一把夺过别人的手机,在地铁开走后,潇洒转身扬长而去。
对这群离不开手机的“低头族”们,有网友吐槽说:
手机那么好玩,还谈什么恋爱啊?跟手机结婚得了!
(这句话饱含了妹子们的深深怨念)
上面这些事顶多破点小财,俗话说:能用钱解决的都是小事儿。低头族们往往对这类新闻一笑而过,觉得这种衰事儿肯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但是,一场见血事故打破了这种“迷之自信”。
前几天,江苏一妹纸骑电动车外出时,由于一边骑车一边插着耳机听歌,不慎与前方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更可怕的是,在摔倒过程中,连接在手机上的耳机线绕在了她的脖子上。再加上耳机线质量过硬,她的脖子上被勒出一条长达五厘米的伤口,鲜血直流。好在没有割到动脉,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试想,如果戴耳机骑车都能发生这样的事故,那开车咧?想必事故严重程度会上升好几个等级。
小编来给大家普普法,非机动车上路应该注意些什么。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规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戴着耳机骑电动车,但是在骑车和开车时,戴耳机听歌显然会降低对道路状况的感知力,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郑重提醒大家:
骑车开车时请尽量专心致志,
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杯具。
安安想通过身边的一件小事儿告诉大家,为了手机、为了上网,人们甚至能被“奴役”。在跟朋友聊天时,听他这么说过:
——“跟媳妇出去旅游,觉得没劲还不能瞎跑。”
——“为啥呀?”
——“我媳妇身上有个移动WiFi,为了不断网,我离她不能超过三米,跟身上栓了个狗链儿似的。”
——“噗……”
好了好了不说了,小编玩手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