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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伦常,恶无界定。
早先秦律苛政,囊括了人伦、道德、日常行为方方面面,辅之以严刑,束之于法律,落得暴政而亡的下场。遂见不是人人生来做得了圣人。
秦桧陷忠臣于水火之中,断了大英雄的路,至今夫妇仍被迫跪在岳飞墓前,怕人人皆要淬上一口。
人人称道的人未必一生完美。苏格拉底最终也往死于愚昧无知的公民之手。
此为世之恶也?
《悖论13》之中,东野圭吾的论述,赋予世界新善恶定论之分。
法律是如今道德的最低限。人不可犯法,不可逾越规矩,是当今世道人之常情。法律之内广义上无善恶,好比过了理想学校录取分数线一分与满分在录入学校的名额上并无差别。
而法律适应着当今社会性质,符合当时的生产关系。
若论道德,求圣之人精益求精。
善的伦常大抵不过如此。至真至善至美是于彼不懈的追求。
而恶一方鲜有极端。
何为极恶?
各界恶事层出不穷,应有尽有,看的人眼花缭乱,要对世界深恶痛绝、大失所望。穷凶恶极者人虽是少数,但给人留下的的阴影与创伤不在少。
键盘侠一者,自以为穷理尽妙,大肆批判着世界上自己为丑恶不堪的现象、洗濯着人类的灵魂与内心,实则身属跳梁小丑。
有格判人善恶者能有几人?
往往有人忘了自己没有资格去批判对错、审议善恶。更何况何者为恶一辞。
“有无相生,难易想成,长短相形。”善恶亦有对。
一走投无路的父亲为身患重病的儿子偷取钱财,在法律来说,父亲是恶的;对于失主来说,就不论其儿子情况,父亲也是罪犯,侵害了自己利益的恶人。
何为恶?
儿子眼里的父亲,是一个济世神灵。
善恶从来不是一个卡死的标准,从来不是有着严格的界限。我从丝毫不觉得这个世界属于完完全全的理性,但也不会属于完完全全的感性。当站在不同的地方,这个世界的样子迥异。同样的角色在不同的剧情里,是不同的善恶定论。
至善则为善,至恶无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