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实施”这部分在《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叫“课程实施建议”,包括“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新课程标准将这部分改为“课程实施”,其下的二级标题中,“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继续延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则删除了“建议”二字,另外增加了一个标题“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新课程标准在这部分更多的是提出了课程实施的要求,与课程标准的其他几个部分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其具体内容也有变化和突破。
1. 围绕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提出教学建议
新课程标准指出,历史课程的教学要以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依据目标对课程内容进行适当的选择与整合,精心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提出了设计教学目标的注意要点、整合教学内容的基本方法以及设计教学过程的核心要素;注重情境创设、问题引领和史料研习,倡导单元教学、大概念教学,以达成核心素养目标。
2. 强化过程性评价,增设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要求
新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二级标题下设两个三级标题“教学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教学评价”指向过程性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以及评价结果使用建议,将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参与程度、学习内容掌握程度、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等纳入评价内容,对评价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重点关注课堂评价、作业评价、单元评价、跨学科主题学习评价以及期末评价。根据不同的学习阶段推荐相应的评价方法,使教学评价更加贴合教学需求,发挥改进教学的作用。
“学业水平考试”指向终结性评价,指明了学业水平考试的定位,提出了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原则,并对命题规划内容、命题注意事项做了说明。新课程标准指出,历史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是依据课程标准中的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学生完成历史课程后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终结性评价的考试。义务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遵循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原则,并从研制命题框架、规划试卷结构和试卷要求两个方面对命题进行规划。新课程标准还介绍了试题命制流程和注意事项,提供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的考试样题,并做了详细的说明。这部分内容加强了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有利于提高试题命制的质量,有效考查学生核心素养目标的达成度,使学业水平考试更好地为评价区域和学校的教学质量服务。
3. 新增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内容
新课程标准聚焦历史教师专业成长,增加了“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的内容。“教学研究”给出了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的指导建议,“教师培训”则给出了培训内容建议和培训实施建议。高水平的历史教师是高质量历史教学的前提,提高历史教师的专业素养是确保新课程标准顺利实施的基本条件。在课程标准中加入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内容,体现了对实施新课程的条件保障的重视。
总之,新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将核心素养融入课程内容及课程实施之中,以核心素养为主线,将教、学、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落实历史课程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