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要想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在坚持党建引领、走好群众路线、运用法治思维等工作中着手,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建引领。在基层治理中,必须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严格控制面向乡村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着力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推动资源、服务、管理等下沉基层,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走好群众路线。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解决基层问题,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设置,开展“三学三亮三比”、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村民说事日”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四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积极性,为基层治理发挥作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行运用积分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设置积分标准和评定程序,建立系统激励约束机制,搭建“积分制兑换超市”,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落实“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制度,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运用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村(社区)调委会,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配备专职调解员,培养法律明白人,评选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的作用,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建立智慧治理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推广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新型纠纷解决方式,提前预警和防范潜在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