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那年的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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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风语阁文苑《偶遇》作业主题活动。


 一、

“白婕,快一点,要迟到了。”林风晚一边跑一边回头对身后的好友喊。

可是白婕却一点都不着急,仍旧不紧不慢地走着:“上课铃声都已经响完了,早就已经迟到了,急什么?”

“……”林风晚无话可说。想了想,是这个理。她跑累了,干脆停下脚步,等白婕过来。

等到白婕快过来的时候,林风晚突然想到,这节课是“灭绝师太”李老师的课,若是在她的课上迟到,不知会有怎样的后果?

上高中已经半年又一个月了,林风晚一直都是循规蹈矩的乖孩子,还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脱轨的事情,这是她第一次上课迟到。人们对未知的事情,总是感到恐惧的。

林风晚把想法告诉白婕,白婕听了,脸色也倏地一白:“啊?你不早说?你忘了?上次有个男生,因为玩游戏玩了通宵,在她的课上睡觉,被她罚站了一个星期,就当长记性了。此后,再也没人敢在她的课上做小动作了。”

“啊?完了完了,我们完了。”林风晚吓得都快要哭了。要是李老师也罚站她一个星期,那她以后还怎么在同学面前抬得起头?

“还不快跑。”白婕牵着林风晚的手,拼命朝教室方向跑。

早知道如此,刚刚就不该趁着课间二十分钟的时间,去宿舍楼下刷白球鞋了。两人心里都不约而同如此想。

眼看教学楼层就在前方,转角处的梧桐树下,突然迎面走来三个高大的男生。白婕手一松,从男生们的侧面走了过去。

而林风晚,却反应慢了半拍,一时没刹住脚,直接往一个男生怀里撞去。

“宋云弋,你艳福不浅哦!走到路上都有美女投怀送抱。”一个男生打趣道。

旁边传来另一个男生的好笑声。

林风晚闻到一股干净清爽的味道,快速避开他的胸膛,羞得满面通红,头低得更低了,不住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行了,别逗人家了,没事的,下次走路小心点。”宋云弋的声音低沉浑厚,富有磁性。

林风晚不觉耳朵一热,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声控,忍不住抬头去看他,这一看,立刻心里惊起了滔天骇浪。

他站在阳光斑驳下,脸上的笑容灿烂温柔,阳光给他的脸上仿佛渡了一层光。

两人的视线碰撞在一起,林风晚慌乱地移开了目光,心砰砰乱跳。

“风晚,还愣着干嘛?走啊!”像是救场一般,白婕过来挽住林风晚的手臂,把她拉走了。

一路上,林风晚都有些魂不守舍。她想,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灭绝师太”李老师是她们的英语老师。也许是因为林风晚和白婕平时的表现都挺好的,英语成绩也还尚可,虽然迟到了十几分钟,李老师也并没有为难他们,只让她们下次注意点,有点时间观念,就让她们回到了自己座位上。

林风晚和白婕对视了一眼,都暗自庆幸自己逃过一劫,松了一口气。

二、

17岁的女孩子,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娇艳欲滴,浑身散发着蓬勃的朝气。

17岁的爱情,懵懂羞涩又最纯粹难忘,喜欢你其实好简单,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而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衣。

17岁的林风晚,性格时而安静,时而跳脱大胆。在确定了自己对宋云弋的心意后,她开始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打听出了宋云弋的基本信息。

宋云弋,19岁,高二(一)班,从升入高中时,就立志要考进重庆交通大学。他在班上的成绩属于中上游,只要他的成绩能保持稳定,进入交通大学并不难。他平时很喜欢打篮球,每周一三五时间,都会在体育课上,晚餐后的休息时间里,跟好友去打会儿篮球。

他是走读生,家就在学校附近,出了校门,从右一直往前走,过了风堇桥,就是他的家,来回只要20几分钟。

林风晚在高一(1)班,在学校旧教学楼,而宋云弋在新教学楼的第二层,楼梯口拐角处就是。两座教学楼之间,相隔很远。也是因为如此,林风晚之前并不曾知道他。

宿舍里,林风晚不断地在镜子里打量着自己的脸。她不属于传统大美女,宽眼距、高鼻梁、厚嘴唇,脸型偏长,下颌角方。这些特征令她在“美女如云”的校园里,其实并不出众。唯一有的优点是,她有一双大长腿,身材匀称,可以hold住任何衣服。

林风晚摸着自己的唇叹气:“我好讨厌自己这张厚嘴唇,太难看了。白婕,你说像我这样的相貌,他会喜欢么?”

“风晚,别不自信了,你的嘴唇多性感啊!你是典型的耐看型骨相美女,时间越久越耐人寻味。”白婕真心实意安慰道。

“是么?我才不相信。宋云弋是那种不需要拾掇就很好看的,欧美范的帅哥,站在他身边,我觉得我就像只丑小鸭。”林风晚沮丧道。

白婕撇了撇嘴:“我看你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看他就觉得他很普通。还没有我喜欢的胡歌一半帅。”

这一年,是2006年,胡歌刘亦菲饰演的《仙剑奇侠传》刚上映一年。白婕沉迷在这部仙侠剧里一年了也没走出来。

听到白婕这样说,林风晚的内心好受了一些。放下镜子,给自己身上喷了点香水。

“风晚,你搜集了他那么多的信息,你接下来要如何做呢?”白婕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有意无意的制造偶遇啰!”林风晚狡黠一笑:“我要在他的面前,多刷些存在感,让他注意到我,循序渐进的靠近他,了解他,再私底下做做工作,多谈论一些他感兴趣的话题。这样我在他心里,一定会有一席之地的。”

“哟!看不出来,你还蛮会的嘛!”白婕调笑道。两人嬉戏打闹着。


三、

有了作战计划后,林风晚就开始行动了。

幸福中学办有校报,是高中部几个同学,以及高中部什么主任联合一起办的。林风晚不清楚其中的内幕,只知道每个班每周都会发一张下来,校报上的文章都是高中部初中部的学生经过投稿层层筛选出来,最优质的文章。

而办理校报的人员里,有一个叫沈晚棠的女孩子,是宋云弋班里的才女。她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校报上,林风晚对她仰慕已久。

林风晚对文学也很感兴趣,只是她平时是个懒人,学习任务比较重,她又是喜欢跟女同学们聊八卦的主儿,在那些事情上就占据了太多时间,也就没什么精力去写文章了。

可是现在为了追人,她就不得不采取迂回战术了。

她临时抱佛脚,在几节晚自习课上,洋洋洒洒地写了几篇千字作文,稍微修改了一下错别字,就拿去给语文冉老师看。

冉老师看后,给她指出了几处问题,又把她文章里原有的立意,又稍微加了一点,就立竿见影,让文章提高了档次。

翌日,林风晚自信满满的将文章投稿进邮箱,按捺下翘首以盼的心,又继续潜心写稿。

她想,量产总会增加中稿的几率的。她要先靠才华引起沈晚棠的注意,然后再伺机和她成为朋友。只要接近了沈晚棠,她就可以频频去她们班上去找她,这样,就能密切关注着宋云弋的动向了。

频频去找沈晚棠,不就是频频出现在宋云弋身边么?而且,若是她的大名经常出现在校报上,也是相当于出现在宋云弋的面前。说不定宋云弋会觉得,她林风晚是名副其实的“小才女”,会在心底暗暗佩服她。

想到这里,林风晚不禁开始沾沾自喜,更加斗志昂扬了。

当然,这只是作战计划中的其中一项,林风晚还有其它的战术。

四、

之前了解到,宋云弋每周都会在固定的时间里打篮球。林风晚也会在那个时间点里,假装不经意的从操场边走过。边走,还假装漫不经心地去偷望宋云弋。

林风晚发现,宋云弋每次打篮球,都会穿一套红色的球服,她可以看到他露外的麒麟臂,结实的双腿,就算流着汗,也觉得无比的性感。林风晚心里,有种小说男主照到现实的激动,行走的荷尔蒙,这是她给予宋云弋,最高的评价。

林风晚发誓,这个男人,她一定要追到手。

想着想着,林风晚忍不住大声吆喝:“宋云弋,加油!宋云弋,加油!”

等喊出声后,林风晚才感觉到此情此景的尴尬。他们不过是普通的训练,又不是比赛,她在这里喊加油干嘛?

篮球场上的几人,听到这一声大喊,纷纷投过来探究的眼神。

林风晚忙用手臂遮住脸,快速地逃离现场。救命呀!太丢脸了。

只留下篮球场上的几个男生,相视大笑。

“宋云弋,你魅力不小啊!又收获了一枚女粉丝。”一男生调侃着。

宋云弋只是笑而不语,又继续专心投篮了。

吃过晚饭,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林风晚拉着白婕,往校外走去。两人吃着辣条,边走边聊天。

林风晚把今日操场上的事给白婕说了,白婕听了,也觉得好笑:“说不定因为这样,他会开始注意你。”

两人开着玩笑,说着闲话,林风晚时不时地看看表,计算着宋云弋返回学校的时间。

看到时针指向六点时,就把白婕支开了,自己一个人走在风堇桥上,漫不经心地踢着路上的小石子。

宋云弋走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女孩站在桥头,眺望远处的侧影,他脸上掠过一丝惊讶,随即恢复淡定。

林风晚无意转头,看见了宋云弋高大帅气的身影,心又开始不受控制地跳动起来。她吸了一口气,故作大方地走向前:“宋云弋,好巧啊!在这里都能遇见你。”

宋云弋点点头:“你在这里干嘛?”

“看风景啊!风堇桥风堇桥,这里看风景角度最佳。”林风晚撒谎信手拈来。

宋云弋心下了然,却没有拆穿她。他还蛮享受这样的感觉的,虽然他有女朋友。

两人并肩同行,林风晚没话找话,很快就走到了学校中心处,那是新旧教学楼的分叉路口。

白婕看到宋云弋走后,才走过来:“风晚风晚,怎么样?计划顺利吧?我看你俩聊天聊得很开心。”

林风晚点点头,一直看着宋云弋的方向:“是聊得很开心,他很有趣的。白婕,你说我们高一部,什么时候才会搬到新教学楼啊?我好想离他更近一些。”

“别急,听说下学期就会搬过去了。而且我听说,我们的教室就在他们高二(一)班。”白婕挽着林风晚的手臂,两人朝旧教学楼方向走去。

“啊?那宋云弋他们的教室搬在哪儿呢?”

“搬在三楼吧?到时候高三部的学长们参加高考后就走了,教室自然就空下来了。”

……

之后几乎每天下午,林风晚都会在风堇桥处制造偶遇,和宋云弋走上一段路,聊上一会儿,两人渐渐开始熟悉起来。只是,林风晚一直没捅破那层纸。

她想,等时机成熟后,她就要对宋云弋表白了。


五、

一个月的时间,眨眼就过去了。如林风晚料想的那般,她在邮箱里投的稿子,被选中了。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她投中的八篇稿子,竟然被选中了五篇,她在校报编辑部一下子出名了。校报编辑部的成员,个个对她印象深刻,包括编辑部的主任。

林风晚擅长用简短的文字写出承上启下,或反转又反转的故事,结局意味深长或出人意料,让人耳目一新。

在那个时期,编辑部每天收到的稿件,都是司空见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散文,或者是千篇一律的励志散文、诗。就算是写故事,也都是写亲情,友情,师生情的。像林风晚这种另辟蹊径写千字脑洞文的,还是第一个,而且她的脑洞文里,还寓意着深刻的思考,自然令人觉得耳目一新,让人不佩服都难。

林风晚走在路上,都会有人频频指着她说,“看,就是她,她就是那个写脑洞小说的作者。”“啊!她好有才啊!她好漂亮啊!”林风晚瞬间成了初中部同学的偶像。

林风晚有些哭笑不得,心里暗自猜测着,宋云弋对此有什么看法?

在一次午休时间,林风晚特意跑到高二(1)班教室,去找沈晚棠了。当时学校风气流行认哥哥姐姐,她想认沈晚棠做姐姐。

沈晚棠高兴坏了,她可太喜欢这个拥有奇思妙想才华横溢的妹妹了。两人经常站在高二(1)班教室外的长廊上,谈天说地。有时候也会直接在教室内坐着聊天。她们谈文学谈喜欢的书籍谈兴趣爱好,总有说不完的话。

林风晚则是在和沈晚棠聊天时,目光时不时地追寻着宋云弋。

宋云弋的座位在第四排的中间,他比较自律,别人都在愉快的玩耍,他还能不受影响的安静做题。

宋云弋的书桌上,用小刀刻着名言警句:业精于勤,荒于嬉。桌上的右上角,贴着便签条,写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我努力,我坚持,我就一定能成功。他的字是标准的行楷体,行云流水很好看。

宋云弋这次考试考了班上前18名,比之前的名次下降了4名,他有些不开心。于是林风晚在每天特定的时间地点出现,给予他恰到好处的安慰和鼓励。

宋云弋最喜欢的篮球明星是艾弗森,喜欢他骨子里不服输的那股劲儿。

宋云弋……

林风晚发现,自己每了解宋云弋多一点,就越对他着迷。

虽然林风晚还没告白成功,但并不影响她的快乐。

六、

在这样循循善诱的努力里,林风晚自信的认为,自己在宋云弋心里也占据了一席之地。

她私下里做了很多功课,了解了艾佛森的很多事迹,然后故意装作不经意的在他面前提及,她清楚的看见,宋云弋在谈到艾佛森时,那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带着连看她的眼神都有所不同。

林风晚心里窃喜,她想,自己这长达半年多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效。

这时,宋云弋已经升为高三了。而林风晚也升入高二了。升入高二后,林风晚他们搬了新教室,刚好在宋云弋以前的班级。

搬进新教室前,班主任则让他们自己选课桌,林风晚则早早就把宋云弋曾经的课桌给霸占了。她摸着桌上,宋云弋刻下的名言警句,心里冒起丝丝的甜。

长达七个月的时间,林风晚每天都坚持不懈的在风堇桥上制造偶遇,只为和宋云弋说上十来分钟的话。她还加了宋云弋的qq,把他空间里的日志、说说看了数遍,几乎都能背下来。她还经常去操场上看宋云弋打篮球,只是他打篮球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因为学习的任务越来越重了,高考的压力越来越大了。她也会以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送宋云弋笔记本、钢笔、风铃、艾佛森3号球衣。宋云弋都勉为其难的接收了。

林风晚想,时机成熟了,她要勇敢向宋云弋表白了。在表白之前,她特意从宋云弋身边,消失了半个月。

白婕笑着问她:“你忍得住不去见他么?”

林风晚回答:“忍不住也要忍。我要先让他习惯生活里有我,当我适当的消失一下,说不定他就会开始想念我。”

白婕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给她伸起了个大指姆。

表白的日期定在半个月后,那天刚好是她满18岁生日。

林风晚买了蓝色的信笺纸,在上面写下一句话:山有木兮木有枝,君悦君兮君不知。然后把信笺纸折成心形,在风堇桥上等着宋云弋的出现。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林风晚心里怀着对未来的期待,也不觉得忐忑。她对自己有自信,她觉得宋云弋会喜欢她的。

当信笺纸亲手交在宋云弋手上时,林风晚巧笑嫣然,顾盼生辉地看着宋云弋,等待着他拆情书后的回复。然而,宋云弋并没拆开,当着她的面把信塞进了荷包。

“你不看么?”林风晚疑惑的问道。

宋云弋摇摇头:“不必看,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意。”

“那?”林风晚挑了挑眉。

“我有女朋友了。”宋云弋一副下定决心的表情。

听着这句话,林风晚心下一沉:“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身边出现过其她女孩子……”

“我和她是异地恋,你自然不知道。她叫吴子婧,暗藏学无止境的意思,她在重庆市巴川中学读书,我们已经在一起两年了。有时候是我到她那边去,有时候是她到我这边来。”提起吴子婧,宋云弋脸上有淡淡的笑容。

林风晚只觉得心下酸楚,眼睛逐渐湿润,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得转身离去:“对不起,我无意插足你们之间,对不起……”

在转身的那一刻,她的眼泪遂不及防地流了下来。她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是这个结果。一切的一切,原来都是她在自作多情,一厢情愿。

宋云弋看着女孩仓皇逃离的背影,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其实,不怪你。怪的是我,是我没有给你说清楚,是我在这场异地恋里,因为无法忍受距离带来的孤独和寂寞,所以才贪念你给我的温暖和快乐。

你是个好女孩,你会有更适合你的人。

这些话,宋云弋没来得及说出口。

大概每个男生都会这样吧?即使自己有女朋友,也会十分享受被别的女生喜欢的感觉。特别是那个女生还很漂亮,温柔,善解人意,就有点舍不得中断那层无法言说的暧昧了。

七、

林风晚是哭着跑回宿舍的,她趴在自己的床上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她觉得自己的初恋好可悲,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白婕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问:“他……拒绝你呢?”

“他有女朋友了,异地恋。”林风晚带着哭腔回答。

“什么?渣男,有女朋友了还这样吊着你。”白婕气愤不已。

“他不是……其实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暗示过他喜欢我,是我自己自作多情。”林风晚连忙解释着。

之后,林风晚把所有的时间、精力用在学习、写作上。她下定决心要忘记他,可是她没想到的是,他在她心里已经生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想要连根拔起,竟然会这么痛。

林风晚之后又投了很多稿子,几乎每一周,她的名字都会出现在校报上。

一日,林风晚双手托腮,凝视着窗外的绿植发呆。白婕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风晚,外面有人找你。”

“谁找我啊?”

“你姐。”

“我姐?我哪来的姐姐啊?”林风晚疑惑地走出教室,就看到沈晚棠一脸笑容地看向自己。

看到沈晚棠,林风晚才想起自己认姐姐的事:“你怎么来呢?”

“你这么久没去找我了,我在想你是不是把我忘了?”沈晚棠笑着锤了林风晚一拳。

听到沈晚棠带着责备的话,林风晚觉得眼眶一热,忍不住落泪:“对不起,姐,我之前利用了你。”

于是把自己为了倒追宋云弋,而费尽心思去编辑部投稿,并处心积虑去接近她,只为能多看宋云弋的事,给倒了出来。

沈晚棠听了,惊讶地张大嘴:“啊?那个倒追宋云弋的女生,是你啊?我听班上的同学议论了很多,说有个高一的女生喜欢宋云弋,却一直不知道是谁。平时我每天都忙得团团转,也没心思去了解那些八卦。”

“嗯,是我。我就是那个大傻瓜。”林风晚耸拉着肩:“姐,你不生气么?我利用了你。”

“唉!生气什么啊!也许你最开始靠近我之前,心思不单纯,可是这么久了,你跟我交往期间,用的感情是真是假,难道我会不清楚?”沈晚棠笑道。

她这个妹妹,她最了解了,待人一片赤诚,总是以真心换真心。

林风晚听着这话,感动得抱住沈晚棠:“姐,有你真好。”

“傻瓜。”沈晚棠揪了揪林风晚的鼻子:“妹,这大概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

林风晚想,是啊!虽然她失恋了,可是她却收获了沈晚棠这个挚友。


八、

吃过晚饭后,林风晚离开学校,漫无目的地朝江边走去。

幸福中学挨着江边,出了学校后门,走上十来分钟的小路,就可以看到一片连绵不断的长江水了。

林风晚站在一块土坳上,双手蒙嘴,朝江边大喊:“宋云弋,我喜欢你。宋云弋,我喜欢你。宋云弋,我喜欢你。”可是我再怎么喜欢你,我都要放下你了。我有我的原则。

喊完以后,林风晚觉得胸口处的郁结之气,散开了。一转头,就看到宋云弋双手插兜,垂着头,情绪低落的从小路上走下来。

刚刚发神经质的大喊,他应该听到了吧?可他毫无反应,大概是不在意吧?

他是为什么情绪低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再怎么失意,也与她无关了!她已经下定决心,要退出他的世界了。

这样想着,她只是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得越来越远……

本文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不是我的故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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