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给岳飞定罪,叫“莫须有”,这份定罪诏书所列各款,还比不上“莫须有”来得清爽。否认遗诏“赞襄一切政务”之语,是不给先帝面子;责怪三人阻止垂帘,是不给祖宗面子。要较真的话,这不是“三奸”的“罪状”,而是两位太后的“罪状”,是“朕躬”的“罪状”。就这么一份混淆是非、自相矛盾的诏书,却判了三人的死刑,其智可笑,其愚可叹。但是当日,满朝上下已无是非,千夫所指都欲杀之而甘心。慈禧、恭王得偿所愿,成为政治核心;以周祖培为代表的官僚泄了私愤,抓了实权;被肃顺减去俸禄的在京旗人出了怨气。( 所以,不管如何可笑,多么冤屈,肃顺等人之死还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不合法而合情,不得理而得势。)
——《战天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