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濟群法師
二、执著
由于无知,我们还会进一步产生执著。
众生的执著几乎遍布生活的时时处处,经论中将此称为遍计所执。“遍”是普遍,“计”是计度分别,就是对一切事物进行普遍分别。当然这种分别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来自我们对世界的无知,来自错误观念所产生的分别。而“所执”就是我们的执著,在虚妄分别的基础上加以执著。对于这种执著,佛教将其归纳为两类:
1.法执:
即对法的执著。说到“法”,我们通常会理解为法律或法则,而佛教中所说的“法”是广义上的,包括世上的一切:不论是精神的、物质的,还是有为的、无为的;也不论是善良、清净的,还是丑恶、染污的……都属于“法”的领域之内。
所以,“法”在佛教中的定义为:“轨生物解,任持自性。”“轨生物解”,是说能使人了解它是什么;“任持自性”,是说法具有自身的体性,或者说拥有自身的特征。如水以湿为自性,因为它拥有湿的特征;火以暖为自性,因为它拥有暖的特征……总之,一切事物都可以从法的角度去分析。
明白了法,再说法执。众生的法执非常普遍,比如我们对名言概念的执著。其实,语言不过是后人约定俗成的符号,与事实并非一体,就像我们说到“火”这个词不会烧嘴一样。但众生愚痴,总是将名言概念执为真实的存在,其中尤以对名字的执著为甚。
除了名言的执著,我们对于自己的身体也是呵护备至。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但我们的一生,与其说使用身体来为我们的学习工作服务,不如说,我们在很多时候都做了身体最忠实的奴仆:忙于它的吃,忙于它的穿,忙于它的住,忙于它的享乐,忙于满足它的种种欲望……甚至忙了几十年还嫌不够,希望能永远地忙下去。在古代忙于炼制丹药,到现代又忙于病体的冷冻,为了长生不老的幻想,忙出种种匪夷所思的花样,结果自然是徒劳。因为世上的一切都是无常的,地球尚有毁灭的一日,何况我们脆弱的色身?
佛经告诉我们:“有生无不死。”若是我们把色身执为永恒不变的实体,就难以面对它的衰老,面对终将来临的死亡。
我们还对身体的色相执著不已。尤其是女孩子,对容貌的珍视更甚。不惜将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装修身体,涂脂抹粉、变换发型,搞得全身细胞不得安宁。其实,我们的身体远不如自己以为的那么干净,不必说腐烂的死尸,就是青春妙龄的少女,体内又有些什么呢?皮肉下不过是骷髅般的骨架,骨架里不过是无法美化的五脏六腑,至于脏腑间的内容,就更是污秽不堪。每天,我们正是带着这些自己不喜欢的内容四处走动,不但不嫌弃,还要将它们套上华丽的包装,百般珍爱。虽然我们的身体“九孔常流不净”,但众生却认识不到这一点,反而执身为净、为常,才引起了许多无谓的烦恼。因而佛陀在经典中告诉我们,要“观身不净”、“观身无常”。
身体以外,我们还执著财富为实在。随着社会的商业化进程,金钱万能的口号已经响亮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似乎有钱就有一切,所以一切都在向钱看。当然,从生存需要出发,适当的物质财富是必要的。但是,在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的今天,人们对财富的执著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金钱被奉若神明,而挣钱则被当作生活的唯一目标。对很多人来说,拥有财富已不仅是为了生活的保障,更是使贪欲得到满足的手段。可我们想过没有,积聚的财富终将消散:窃贼会千方百计来瓜分它,儿女会心安理得地挥霍它,即使是牢牢地锁在保险柜中,通货膨胀也会使它在一夜之间成为精美的废纸,更不必说天灾人祸的降临。如果我们将财富视为永恒,无疑是在生命中埋下了又一粒痛苦的种子。
对异性的执著也是导致痛苦的原因之一。我们所向往的两情相悦一旦落入现实,总会带来这样或是那样的不如意:或是由于单相思而带来求不得苦;或是由于天各一方而带来爱别离苦;或是由于生活中的摩擦而带来怨憎会苦。若是双方彼此爱慕,又会进一步希望相爱到永远,可世间是无常的,心念是无常的,无论什么样的爱情誓言,都难以经受无常的考验。世人总是将结婚成家作为人生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却不知这正是麻烦和牵挂的开始。
除此以外,众生的执著还有很多:对地位的执著、对事业的执著、对名誉的执著、对亲人的执著……殊不知,世上的一切都是无常而虚妄不实的,如果我们将其妄执为有,妄执为常,就好比是作茧自缚。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缘起的假象,认识到性空的原理,才能从根本上破除我们的执著。
2.我执:
我,是主宰义、常一义、不变义。
众生总觉得在自己生命中,有一个恒常不变的自我作为主宰。因此,时时为我着想,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一言一行都反映出强烈的自我:我喜欢,我讨厌;我爱,我恨……如果作个统计,我们一天不知要说多少个“我”字?
因为有了“我”的观念,进而产生我执。
通常,我们会执名字为“我”。但凡听到自己的名字,总会引起特别的关注,觉得这个名字就是我,赞叹它就是赞叹我,毁谤它也是毁谤我。其实,我们的名字只是父母取的一个代号而已,并不能代表真正的“我”。否则,我们只需换个名字,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而那些有别名、笔名等不同名字的人,又以什么作为“我”的象征?所以说,执名字为“我”,为之忧喜,实在是毫无意义。
我们也会执身体为“我”。色身乃是四大假合,其中何尝有“我”的存在?所以禅宗的祖师会问:“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是什么?”在我们的身体中,究竟什么代表了真正的“我”?在医学发达的今天,组成我们色身的许多部件都可以进行移植、再造,如果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是“我”的话,“我”的概念早已被现代医学所挑战:经历了整容手术的“我”是谁?经历了心脏移植的“我”是谁?可凡夫却由于无知,将当下这个虚假的色身妄执为我,所以,就会为了容貌的美丽或丑陋,为了身材的魁梧或矮小,为了身体的健康或衰弱而斤斤计较,徒寻烦恼。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佛法所说的“身为苦本”的原理。
我们还执服装为“我”,格外注重外表的包装,以为一身名牌就高人一等;我们还执工作为“我”,职业不仅是谋生手段,更是处世的面子所在;我们还执地位为“我”,一旦身居要职就不可一世、趾高气扬……其实,服装、工作、地位与真正的“我”又有什么关系?当这一切发生变化时,“我”是否也会随之起起落落?
众生的执著形形色色,遍一切时,遍一切处,归纳起来不外乎我法二执:无我执我、无常执常;执垢为净,执苦为乐……正是由于执著,带来了无尽的牵挂和众多的烦恼,带来了种种事与愿违的痛苦。我们只有用智慧的观照破除无明和执著,才能体会放下的自在,体会冲出樊笼的解脱。(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