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就一口一口吃掉你

1


如果你是女子,你一定会有这种感觉,当你很爱很爱一个男人的时候,就想咬他,用你细密的银牙,轻轻地又带一点点狠地咬他,就像蛇一样啃噬他的肌肤,想把他融到你的骨子里。


你一定有过,对不对?就像赵敏对张无忌那样,在他身上烙下你的印记,让那烙印从他的身上烧到心里,这才叫刻骨铭心,这才能永志不忘,对不对?


是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我自私又热烈,狡黠又贪婪,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他。


我最爱在欢愉之时在他的肩上留下我密密麻麻的牙印,感受他的颤栗和我的销魂,妖精,他像狮子一样低吼,也像狮子一样勇猛。


夫子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他在我面前,从来不掩饰他的欲望,对我的人的欲望,对我煲的汤的欲望。


骨瓷砂锅咕嘟嘟冒着泡,奇异的香气在室内弥漫,我用心煲一锅爱恨轮回汤。


菜场选一只鲜活乳鸽,请卖家杀好褪毛,回家洗净焯水去腥,将生姜、大葱、八角、天麻、红枣、枸杞、虫草花,还有我的爱和怨,我的情和执,统统塞进乳鸽的肚子里下锅,用文火慢慢炖煮,熬成一锅爱恨轮回汤,等着我的情人一口一口喝下它。


蒸汽氤氲,我的头晕晕而目熏熏。我的身体发肤曾在他的怀抱里一寸寸舒展,像草木之于春天,可是,现在,我将要萎谢,像窗外这萧萧的秋。


电视里在放李安的老片子《饮食男女》,晚年绽放第二春的父亲回到老宅,喝下二女儿用心煲的那碗汤,回味良久,悠悠说道,你的汤,我尝到了味道......


我不禁潸然泪下,那碗汤的味道,是什么味道?是生姜搁多了太辛辣了么?还是五味杂陈欲辩无言欲语还休?那碗汤,浓缩了多少感情在里面?


那碗汤,可以令失去味觉多年的父亲重新品到人间滋味,我煲的这碗汤,可不可以令他记住我,永远?


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亲爱的,如果我不能拥有你,那么,至少,我也要让你记住我,永远。


2


那宿命的邂逅,是在哪一天,阴天还是晴天,早晨还是黄昏?


那天,我手中掕着购物袋,袋里装着刚刚给男友买的BOSS衬衣,随着汹涌的人潮挤上晚高峰的地铁。


这列地铁载着我和我的爱情,向我的男友驶去。地铁上实在太挤了,让我想起孙贱贱前两天发的朋友圈。


孙贱贱是我的男同事,胖乎乎的,肚子跟弥勒佛有一拼。孙贱贱本名孙健,可是他太爱跟女同事发贱,发贱时还特爱眨着一双脉脉含情的大眼睛,楚楚动人地看着人家。那样子总让我想起《西游记》里的那一集,猪八戒贱兮兮地对一群美女蜘蛛精流着哈喇子说神仙姐姐,你们就可怜可怜我,让我洗个澡吧。


住在宇宙第一大社区天通苑的贱萌贱萌的孙贱贱发朋友圈,说他在早高峰的地铁上被人当成流氓了,起因只是在地铁进站的时候,他没站稳,碰到了站在他前面的高大壮硕的胖姑娘的胖屁股。


胖姑娘回过头,狠狠地瞪了一眼孙贱贱,愤怒的眼神儿射出两支骄傲的利剑,流氓!


数十支利剑齐刷刷从车厢里各个方向各个角落朝孙贱贱射过来,孙贱贱审时度势敢怒不敢言,只好通过朋友圈发泄他的怨念:哼,我倒是想耍流氓呢,可您长的也得有让我耍流氓的心啊!


我正在一脸坏笑地想孙贱贱,不妨地铁这时来了一个急刹车,我一头撞进了对面男人的怀里。


本来,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妙龄女子撞进男人的怀里,当然不会被当成女流氓,只是,我这天涂的是亮泽度很好的雅诗兰黛倾慕魅色口红。这下糟了,艳丽的魅色在这个男人白衬衣的胸前印下了一个饱满诱惑的唇印,清清楚楚工工整整,几乎像是有心吻上去的。


我大窘,下意识往后退,细高跟鞋又踩在了后面男人的脚上。


那一刻,我真想把地铁叫停,逃下去。


而我吻上的白衬衣的主人呢,他的眼睛里清晰闪过满满怒意,又迅速变成一汪笑意,这笑意让他长长的眼睛看起来那么多情,就像里面养着小金鱼。


我被这双眼睛看得脸红了,啊,对不起啊,真抱歉,那个,实在太挤了。


这双眼睛的笑意更深了,就像一圈圈的漩涡,能把人吸进去。该我说抱歉,害你还要补妆,他说。声音磁性又温柔,像是重力的吸引。


地铁好像进站了,我又有点站立不稳。


3


那个夏日的黄昏,我没有把手中的BOSS衬衣送出去。不,事实上,我已经送出去了,我只是又要了回来。


事情是这样的。我拿着给男友买的礼物,在地铁站的卫生间里重新补好了妆,让自己看起来像朵夏日里娇艳动人的玫瑰。


然后,这朵行走的玫瑰出现在了男友的面前。之前,她还曾特意给他打电话,说今晚要加班,周末再给他补过生日,请他原谅,云云。

当然,她这么做,只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可是,他没得到惊喜,她却得到了惊吓。当然,她想,他也被惊吓到了。



我打开门的时候,浑身上下只在腰间裹着一条浴巾的他正贱兮兮地冲厨房发嗲,甜心儿,人家已经洗好了,等着你的浪漫晚餐哦。


电光石火间,我的心开了一道缝,高翔这个贱人,简直比孙贱贱还要贱一千一万倍。


我不想冲到厨房看那个女人长什么样,那简直太不堪,我只是抡圆了胳膊,啪得给了这个前男友一耳光。是的,就在那一瞬间,他在我的字典里已经变成了前男友。


我是个烈女子,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我要的爱情必须是百分之百的纯粹,像纯度最纯的金子。怎么会有女人愿意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我实在想不通。


我那时还不知道,等我想通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我把手提袋向裸着上身的高翔掷去,然后转身飞奔下楼,可等我跑到楼下,突然想,既然我不要这个高贱人了,何必把BOSS衬衣便宜他呢?


于是,我又跑到楼上,敲开门,在他和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捡起了地上的衬衣,又给了高贱人一个耳光,然后,再一次转身飞奔下楼。


这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总共用时不到三分钟。当然,这得归功于那一天我穿的高跟鞋,十公分的高跟鞋,给了我蔑视敌人的气势,也给了我平视敌人的高度。


由于敌人在道德上的先天弱势,那天的战役,我赢得很轻松。后来,我和高贱人桥归桥,路归路,再没发生过瓜葛。我是个烈女子,跟前男友藕断丝连这种烂俗戏码,不会发生在我的头上。


人生在世,最要紧是姿势好看,哪怕是死,也不能死得太难看。


4


那之后,我常常感到空虚,这空虚总在深夜里向我袭来,给我出其不意的一击,我的心脏软弱无力。不,它不疼痛,它只是软弱,好像被人从腔子里拿出来,无所庇护地裸露在风沙中,每一下跳动,都像是最后一下。


那对狗男女一定活得很恣意吧,虽然那天他们的姿势很不好看。


没有男人的我留一件男士衬衣有什么用呢?我本来准备送给老爸,假装一回乖女儿。可是,还没等我送给老爸,它就迎来了它的新主人。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狗,老板最大的优点就是鼓励我们奇装异服,一个有才华的人连着装也是别出心裁的,他说。


为了钱,没有才华的我只好想方设法证明自己的才华,那天,我穿一件不规则剪裁的凤尾式儿的真丝裙装上衣,丰润白皙的左臂裸露在空气中,右臂却在宽大的蝙蝠袖中呼之欲出,衣摆前襟仅到腰间,后摆却像开屏的孔雀尾巴。


10点18分,这只花枝招展的孔雀拖着尾巴开到了盥洗间,顾影自怜,低头拿纸巾去擦她的玫瑰红色高跟鞋,一抬头却发现一个男人正在上下打量她。

白衬衣?她失口惊呼。

口红?他亦低声惊叹。

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哪!



那天下班,我和我吻过的白衬衣的主人来到公司楼下的小酒馆,一起举杯邀明月。我发现,他有一张很英俊的脸,五官硬朗线条分明,下巴上冒出青青的胡茬,像刚刚收割完的稻田。


红色的葡萄酒洒在我白色的真丝裙上,点点晕开,像浪漫的鸦片胭脂,我有点醉了。


我们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那天晚上,我睡得很香甜,没有失眠,我的心也没有感到软弱空虚。


那件沾染了鸦片胭脂的裙,妖娆地在夏夜的清风中跳舞。


第二天上午10点18分,我的手机收到微信:到盥洗间来,我有礼物送给你。

我的心脏像被一颗子弹击中。


白衬衣拉过我的手,拿出一支口红放到我的手心,是敢爱敢玩色的雅诗兰黛恋爱花火。

还你,他说。多情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我恨不得化身为里面的一尾小金鱼。

我摸摸发烧的脸,我也有礼物送给你。

哦,是什么?

我将藏在背后的衬衣拿出来。物尽其用,这才是它的归宿。我真是个天才,恋爱的天才。


他用有力的手臂环住我的腰,俯身去吻我,我感到心悸,不由得往后一仰,像蜡烛上的火苗,岌岌可危。

是,我后来才知道,遇见了他,我的命运岌岌可危。


后来的报告会上,他做的创意PPT是,你是我生命中不一样的花火。黄昏的光从百叶窗里洒进来,他下巴上细小的胡茬留下青色的阴影,言情小说家管这叫五点钟影子。


美轮美奂,浪漫倾情,老板赞不绝口,客户亦很满意。


可是,我想,只有我懂它真正的深意。我把它当成是写给我一个人的告白,最深情的爱情告白。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的心终于不再裸奔。


5


孙贱贱又在跟女同事发贱,露露,我问你,人体哪个器官在激动时会变大6—7倍?


露露被孙贱贱那双贱萌贱萌的大眼睛看得抬不起头,嘟嘟囔囔道,我拒绝回答。


我神烦一天到晚荤段子不离口的男人,那样真的好贱。我狠狠白了一眼孙贱贱。


孙贱贱恬不知耻不以为意,笑得肚皮上的肉都开始乱颤,你看你看,你们都想哪儿去了?是瞳孔啊!


露露的脸更红了,孙贱贱神秘兮兮地凑到露露跟前,用一种好像很轻但又故意让旁边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以后你有男朋友了,会很失望的哦!


讨厌!露露挥舞着她的小粉拳朝孙贱贱肥厚的胸膛捶去。孙贱贱的意淫得到了满足,开心地哈哈大笑。


我觉得爱讲荤段子的男人就是沉浸在自己的意淫当中,他们多半性能力很差,只能靠过嘴瘾得到满足。


我讨厌讲荤段子的男人,他就从不讲。这让我觉得他很男人,特别是他穿着干净挺括的白衬衣在电脑前专注工作的时候,下巴上青青的胡茬散发着浓浓的男性荷尔蒙气味。


孙贱贱接着说,昨天大家一块儿喝酒,任经理的老婆忘了拿钥匙,来找他拿钥匙。任经理真是艳福不浅,找了个那么漂亮的老婆。不过话说回来,老婆不要找太漂亮的,搁家里不放心啊。


我的胸腔里,像吞了一坨铅块。整个公司只有他姓任。


我跟他说分手,可是,他那双能养小金鱼的眼睛开始湿润,像世间最小的湖泊,雨季的湖泊。我深深地叹息,我知道,我情愿溺毙在这湖泊里。


我问他,你会跟我结婚吗?

他想了想,不会。

我松了一口气。我最怕听到他说,亲爱的,等着我,我跟老婆早就没感情了,等着我离婚娶你。

那是多么虚伪。比起虚伪,我宁愿他自私,最起码诚实。

我决定,给他做情人。我只要留住这一段情,不问前因,不求后果,只为他曾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将我照亮。


朋友圈里有人秀恩爱:生同室,死同穴,生死之间时我们同居。我的心又软弱得开始裸奔,我们生不能同室,死不能同穴,那么我们只有同居。


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我知道我们没有地老天荒,那么我只能抓住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把和你在一起的每一个刹那,都变成地老天荒。


6


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

既然我们的相遇是宿命的邂逅,那么我们的分开也是预知的离别。

既然我不能拥有你,那么,我只能让你记住我,永远。


我们分开吧。你对我说,低着头。

我知道你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这样一双热烈的眼睛。

这样的眼睛让你无法直视。

下个月我的女儿就要出生了。你艰难地说。


好。我笑了。

我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到。


小蛮,对不起,你是个好姑娘。我对不起你。

你又说。

没那么艰难了。

好像这句话你早已在心中排练过一千次。


不。不要跟我说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我。

我又笑了。这一场爱情里,我在做什么,心里清楚地很。

你看过《海的女儿》吗?她在刀尖上跳舞,她痛但她快乐,哪怕最后化成泡沫。

我敢开始,也能结束。我不后悔。


小蛮,你想要什么?我能为你做什么?

你伏在我的胸前。


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你记住我,永远。

我抚着你的发。


我会记住你。永远。


喝了这碗汤吧,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煲汤。


你的泪掉落到汤里,你将它一并饮下。

你不知道你饮下的,除了你的泪,还有我,和,我们的孩子。


人类婴儿胎盘又名紫河车。新鲜的紫河车,横直剖开血管,用水洗净,放入花椒汤中煮滤,再以黄酒蒸透,烘干,补肾养精,益气养血。


那个昏暗的下午,那个老护士握住我冰凉得没有一丝温度的手,把这个拿回去吧,这是你自己的,吃了它,很补的。


我的子宫里干干净净,再也没有了胎音,就像亘古的荒凉的旷野,暗无天光。


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亲爱的,如果我不能拥有你,那么,至少,我也要让你记住我,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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