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了一个差事,进了一座城,遇到了萧。他跟我说,有人告诉他七年就是一辈子。算了算,我快过了五辈子了。
刚下大巴,挑了个绕路的公交,看着窗外,我开始回想。因为转世的人都想记起上辈子的事情。
眼前小区的营销中心是我儿时无法想象的欧式造型。那时候的记忆有些模糊。不过我曾仔细端详过卧室里的婴儿日历画,有八五年的,也有九一年的。我自己吵着要上学,于是六岁不去自由玩耍。
我十分喜欢独自在四月里,油菜花盛开的晴天,找土基房子掏蜜蜂;也喜欢听早晨的鸟儿清脆鸣叫;在院子里,把月季花一朵一朵捋下来,然后洒向天空,让花瓣落在自己的头上。我曾在一个雨后初晴的半下午,一眼瞥见阳光照耀下的仙人掌花,金光灿烂,美得令我心醉。至今我依然记得那道美的闪电。
十四岁充满羞耻感,但是有点运气,我没有失学。我开始计较力量。那时觉得自己能做六百个仰卧起坐就是一种无敌。真的,那时候最骄傲的是自己的腹肌。高中大学也是一个七年,造就了我至今未变的混沌和清醒。
我放空了四年,又老老实实的读了三年研究生。自我怀疑,局促落魄,点滴勤恳,借酒消愁。这就是我已经过去的四辈子。
现在我已经度过了第五辈子的一半。老婆,小孩,房子,工作。经历着凡人的烦恼,体会着凡人的满足。当然,我还有读书和跑步,但没有旅游和车子。有遗忘,有窒息,但没有悲伤和残暴。
现在,我有了简书。这是好事,毕竟我没有日记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