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走错教室,上了一节乌龙课。
眼珠转了一圈无意瞟向写在黑板右上方的一栏奖励生名单上。
看到徐莫庭的名字,猜测他名字的起由。
献血的时候,安宁在献血名册上签下朋友名字的时候,看到上面一格里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徐莫庭,很漂亮的笔迹。无聊之际在旁边的废纸上描摹起这个介于行书和草书之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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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堂的隔壁桌,在图书馆,在学校的路上,都会遇到。
如果说第一次遇见是事故。第二次遇见是偶然。第三次遇见是巧合。
那第N次遇见就只能称之为缘分了。
而缘分是由人创造出来的,是徐莫庭创造出来的。
经常迟到的安宁同学好不容易有一天踩着铃声走进教室,却在第一排又看见他了。安宁看着徐莫庭的视线逐渐在自己身上聚焦,然后对她说了一句——“你过来”。
高中同学聚会上看到徐莫庭,她才发现,原来徐莫庭是自己的隔壁班同学。
同学会结束的分别之际,徐莫庭问她,“我曾给你写过一封信,你记得吗?”
在命运的冥冥注定中,在最青春的年华里,他们彼此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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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徐莫庭的青春里,
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李安宁。
徐莫庭和李安宁的爱情里似乎没有什么阻碍,是顺其自然的缘分。
但
缘分一词未免太过轻飘飘。
那封信送给安宁后无疾而终,
安宁没有认出来自己,自己只是隔壁班未曾知道的同学,
再次找到安宁后,创造机会的无数次缘分
是徐莫庭六年的坚持,一往无前的执着和未曾忘却的感情最终使这段感情开花结果。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生至少为了一个人,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甚至不求你爱我,但只求在我最美的时光里遇见你。
再好一点,遇到的那个人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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