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个勤劳的人,每天早晨六点钟,雷打不动的起床,洗刷完毕后,把一家人的早饭做出来,熬粥,做菜,吃饭,等七点多我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吃完饭优哉游哉陪孩子玩了。还有一点不得不说,连一岁半的儿子也继承了他早起的优点,通常我还赖在被窝里,娃已经迫不及待的下床玩了。
在这个女性独立意识越来越强的时代,男人会做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可如老公这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要他在家,早饭晚饭几乎都是他全包了(中午上班不回家),也是为数不多的“好男人”了吧,谁叫她摊上了一个懒惰的媳妇和一个懒惰的妈呢(婆婆也不爱做家务)。
想起几年前一件令我感动的事情。在济南工作的时候,公司有段时间中午不提供午餐,好多同事都从自己家带饭吃,我跟老公(那时候还是男朋友)说了以后,他拍着胸脯说以后天天把菜做好,带到单位吃。他果真说到做到,那个时候他还在酒店干,每天晚上九点下班,回到家快十点了,还不忘了把菜洗好切好备着,为第二天早上做菜做好准备,土豆丝、鱼香肉丝、鱼香茄子、西红柿炒蛋,每天的菜不重复。而我带着这份爱心午餐到公司,总能引起周围同事的一片艳羡声,着实满足了一下自己小小的虚荣心。
我并不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中午回家基本上是自己下厨,有时吃不惯他做的东西了,自己也会想方设法倒腾点自己想吃的东西。我一直觉得夫妻双方,一方一定不可以无限制的依赖另一方,否则只会令其中一方负载过重、疲惫不堪。老公喜欢做饭,那我就做家务好了,家不一定收拾的窗明几净,舒服就好。
有个会做饭的老公,想想确实很好,可以让我每天做个幸福的小懒虫,赖在床上,可以让我每天下班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不必直接奔到厨房,可以让我有足够的时间陪孩子玩耍。有时候老公的不解风情、不懂浪漫总让我有被忽视的感觉,可转念一想,一个人肯一辈子为另外一个人“洗手做汤羹”,这难道不是一种最长久的浪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