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一直认为,读书是很浪费时间的一件事,这个浪费包含两部分的意思,一是读一本书要花很久的时间,二是明明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认真读一本了,却发现书读完了没在心里留下一点波澜,还要在心里骂一句,这个作者有病!!!!!!
这种感觉大概就像是你嗑瓜子嗑到很嗨的时候,突然吃到一颗发霉的,真真的坏了兴致。但是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书看完了,这就像明明吃到了一颗烂瓜子,我不仅把它嚼碎了,最后还咽了下去,当然我肯定会骂一句,TMD又吃到一颗烂的!
我觉得这是我的问题,不是书的问题。
当然你并不会因为曾经吃到过一颗坏了瓜子,就放弃嗑瓜子这个愉快的消磨时间的小爱好了。就像我,也还是会屁颠屁颠的去找书来看,但是再也不会坚持以前的歪理:如果你打开一本书,但是又不看完,简直就是对作者的不尊敬。你可以想象,我曾经吃到过多少烂瓜子!这种现象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尤甚,因为小学遇到过“大语文”比赛,班主任尤其上心,每周五放假那一天都会跑到县图书馆借来二三十本大部头,发给我们看。作为老师的得意门生,我当然要做最积极的那个人了,通常哪本书厚,我就挑哪一本看。所以,我硬着头皮看完了《巴黎圣母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国演义》、《红楼梦》……
我常常自嘲:小学是我阅读量最大的时候!诚然,也是烂瓜子吃的最多的时候。把以上名著比做烂瓜子,并非我虔诚的本意,但是在我小学的时候,这些书就是烂瓜子没错了,尤其是他们来自阴暗潮湿无人问津的图书馆,那股子霉味总是让我头晕脑胀,效果跟吃了烂瓜子一模一样。后来上初中的时候,经常看到一些文章,作者通常年龄很大了,如果他们要写一些追忆往昔的主题时,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句话:“记得当时年少乱翻书”,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甜蜜又有点自豪的开头。但是如果要是我来写“记得当时年少乱读书……”大概是会飘着霉味儿的。
不得不说,当年读的正气凛然的世界名著,在我年少的眼里,完完全全失去了本味。比如,在我眼里,《巴黎圣母院》是:又老又丑的傻子卡西莫多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因而付出了悲惨的代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位名叫保尔的少年,被女朋友甩了之后,去当兵了的故事;《三国演义》不就是一群人打群架的故事嘛!《红楼梦》:娘里娘气的小哥哥竟然不好好读书到处撒娇耍无赖?!
这些名著远远比不上一本《安徒生童话》带给我的真善美多。
这并不是说童话比名著更好,而是在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童话教给我的东西更多一点。但是谁又能完全否认烂瓜子在我的世界里建立的一种奇特的秩序呢?其实想来,在广义上讲,一本书总归不会是一无是处的,但是我却高调的宣称他们是烂瓜子,大概是我事后我怨恨他们毒害了我美好的周末时光。事实上,我读的那些书并非本身即是烂瓜子,而是我让他们变成了烂瓜子。为了给这些书正名,那就有必要讨论一下我,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自己谈论自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是如今社会上的怪事多的去了,我就腆着脸讨论一下自己,也不算很特立独行吧。
我觉得如果要讨论一个人的话,可以从这个人所承担的社会角色来看他。比如,在学校里,我是一名学生;在家里,我是爸爸妈妈的女儿;在一个王某人面前,我是他女朋友。没错,我的社会角色非常的简单,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简单的人。
先从学生说起吧。从小学的第一篇作文开始,我的文章就被当成范文供大家学习了,我并不认为自己的作文写的有多好,其实不过是写了一些比喻句,引用了一些诗句而已,我觉得原因主要在于,同龄的小朋友写的非常烂,他们甚至写不出一句流畅的话来。从这个侧面可以看出,农村的教育实在令人堪忧,其他小朋友别说看书,就是烂瓜子他们不曾啃过。所以,在我们那非常贫困的小乡村里,我被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当成了掌上明珠。然后就开始了漫长的啃烂瓜子的旅程。这个过程极其乏味艰辛,我却乐此不疲,大概是很享受被其他小朋友仰视的感觉。
啃完这些烂瓜子的唯一好处是,知情的人看你的眼光都变了,我可不再是一个傻乎乎的小学生了!这是我对他们看我眼光的解读。现在想想,如果你告诉别人,你磕了一斤烂瓜子,大概别人看你的眼光也会变吧,这是一个道理。
由此可以总结为:作为学生的我,因为虚荣而看书,因而磕了很多烂瓜子。你可能会觉得我只分析了作为小学生的我,就得出我整个学生生涯的特征,未免有点太过草率了。事实上,作为一个只讨语文老师喜欢的小可怜虫,在上大学之后,终于没有语文老师这个角色存在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自由自在读书的快乐。这当然不怪老师,只怪我骨子里的虚荣心。
再来谈谈女儿的角色,这个角色大概是极其幸福又悲哀了。我母亲在我八个月会开口叫爸爸妈妈的时候,就开始教我数数认字了,据说我不到两岁,就会背唐诗了。由此可见《唐诗三百首》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颗烂瓜子,但是比如果现在要我来评价这本书,我只会说:真香!真想一读再读,这种感觉年龄越大越强烈。
在我母亲眼里,真正的禁书是武侠小说,成册成册的古龙小说被锁在放着樟脑丸的木头箱子里,我一度觉得那是母亲的宝贝。我觉得我小时候肯定是那种特别乖然后一点也不有趣的小孩,因为我一点都不淘气,武侠小说的禁令形同虚设,因为我有钥匙,但是直到后来这些书成为我放私房钱的场所,我也不曾瞟过一眼书中的内容,于是在我的记忆里,武侠小说只是默默的散发着钱味儿。
在我三五岁的时间里,还有过一段极漫长的练习书法的黑暗岁月,通常是在其他小伙伴成群结伴去山溪洗澡,掏鸟窝,偷人家西瓜这样美好的时光里,我正被劣质墨水的恶臭熏得晃晃悠悠。但是我现在的字还是丑的猥猥琐琐,主要原因在于,我母亲认为字练的好不好无所谓,培养出沉稳的性格最重要。所谓的“定性”,其实是在为我打下啃烂瓜子基本功。你要是问我性格真的因此而沉稳了吗?我只好告诉你,其实我拖延症还真的挺严重的。什么你说你看不到哪里有幸福可言,我只能说在放眼望去都是留守儿童的村落里,我的母亲陪伴我整个童年,是最让我幸福的一件事。所以我也不怨她给我烂瓜子啃。
由此可以总结,作为女儿的我,因为太爱妈妈了,所以心甘情愿啃烂瓜子。
然后,作为王某人的女朋友,实在不是什么要啃烂瓜子的理由,但我竟然找到了一个?!原因在于我这个人与现在社会上其他漂亮的小姐姐不一样,我不够漂亮。那拿什么来维持岌岌可危的女神人设呢?脸蛋不够,装逼来凑?!为了能常常在他面前掉掉书袋,显摆显摆所谓“气质”,只好出此下策苦着张脸去找烂瓜子啃啃。是不是真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烂瓜子啃的多了,容易近视眼,黑眼圈,圆肚子。但是至少现在还没分手,说明烂瓜子劳苦功高。
由此可以总结为,因为作为别人女朋友,需要时时逼迫自己啃点烂瓜子,以备装逼的不时之需。
现在想来,啃烂瓜子竟然成了生存的必备食粮,周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出这个结论颇有点醍醐灌顶的感觉,以前我觉得读书很煎熬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可能烂瓜子啃的太多,有点中毒的症状,现在读很多书都读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放眼望去,烂瓜子甚少,我以为自己像迷途的羔羊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但是,不走过那片遍布烂瓜子的黑森林,又如何能一眼望到回家的路呢?
现在尤其喜欢啃之前被我嫌弃的烂瓜子,比如红楼梦,一读再读,不下六遍,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受,每每欢欣雀跃像捡到钱的小孩子。现在甚少给一本读不懂的书扣下烂瓜子的帽子,因为往往脸被打的啪啪响,时过境迁,烂瓜子一转身就变成了读书人的圣经。现在想来读一本书像爬一座山,小时候爬的高山,光是要注意不摔跤就耗光了我的力气,哪里注意到山谷幽兰。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支撑我爬到山顶,每次都要痛骂一句“狗屁”,然后悻悻下山。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变成了登山队员的种子选手。
自己大概要成为写长文章来感谢烂瓜子的第一人,想到这里忍不住笑出了声,感觉自己已经没救了。
现在的人很少读书,大概烂瓜子啃的少,一个个活波灵动,沉不住气来,在那些人眼里,烂瓜子就是烂瓜子,再也没有翻身做主的机会了。
这样说来,或许只是那些人是烂瓜子,这个锅,书可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