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形式有多种,有理论文章、纪实文章、新闻报道、专访、调查报告、评论、杂文、游记等。内容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至于传媒形式更是多样。但写文章共同要求就是笔下求实,凡是涉及到的人名、时间、地点、单位、事件、事例、数字等,都应当是真实的,这是写文章的依据和起码的常识,对真实存在的东西不能造假、想像、推理、假定,更不能道听途说。除此之外,对事实不能缩小不能夸大。否则就会出现偏颇,还会给人一种误导,从而造成不良影响。怎样看待存在的事实,允许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但不能改变事实,写文章、媒体报道同文学艺术作品不一样,后者可根据现实生活和工作的实际进行文学艺术创作,小说里的主人公和具体情节不会是定型为哪一个人、哪一件事,它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难以对号入座,即或如此,文学作品的内容也是从实践中抽象提炼出来的,而不能胡编滥造。
耳闻目睹写作、媒体宣传的现实,确实存在着一些不求实的现象,违背了求实是写文章、传媒的生命这一根本原则,这些现象值得人们注意和改正。譬如,轻易的称作什么第一人、第一、第一次、大师、首开先河、填补历史空白等等;还有形形色色的抢名人、抢事件发祥地、抢名牌;张冠李戴和抄袭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在鸡西亦有种种表现。说某人是第一人,其实不是第一人,某事也不是第一次,而是有几人,在时间上要比别人晚几年,在人数上不是一人、几人而是二十多人。搞了几项工程,甚至参与搞了一项工程就称为大师见诸报端,实有不妥,定为大师要经过国家大师评审委员会批准,大师不是随便叫的。说某项工程是多个第一次,其实说第一次越多,越显现不出真正的第一次,甚至说第一次多了,那就没有第一次了。新开流遗址年代距今为7000多年前左右,这是文物专家朱延平在2011年《考古》刊物上提出的,这比1972《密山新开流遗址》报告中6000多年前左右向前推进了1000年,而其他人不过是作了引证而不是提出,说是其他某人提出的是不符合实际的。有人甚至把孙越崎当年设计建设穆棱矿二井写成是穆棱矿一井,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对穆棱河文化的研究我市开展的比较早,绝不是近年建设穆棱河公园时开始,更不是第一次,1989年由鸡西、牡丹江环保局联合组员20多人对穆棱河进行了探源考察,1996年鸡西晚报又组员4人对穆棱河进行了探源考察。1995年鸡西市委提出开展穆棱河文化研究,并载入市委文件,还责成市文化局编著了《穆棱河文化》一书,时任市委书记1997年1月28日还为两篇关于穆棱河文化的文章做了批示,并指示鸡西日报加按语作了刊登,其中《谈构筑穆棱河文化》一文还在1997年省《学术交流》刊物上刊登。2004年9月市旅游局与名人协会又编辑出版《鸡西旅游文丛》,把《穆棱河》一书列入其中。2011年中共鸡西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统称鸡西地域文化后,又把穆棱河文化作为了鸡西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上说明我市对穆棱河文化的研究是有连续性的,是逐步加深的,难说哪是第一次。《红灯记》原作在鸡西,多年前虎林就已肯定并公布于世,1986年《850农场史》作了记载。850农场在场部的中心大道旁立有《红灯记》原作发祥地标语牌,至今仍立于道旁。宫兴禄在2007年5月31日在鸡西晚报刊登《<红灯记>的故事发生在鸡西》,2007年8月15日鸡西日报星期天版做了转载。2007年7月15日生活报刊登记者王萌的《老人揭密称<红灯记>故事原型在黑龙江——研究者称其为在鸡西》。2010年2月《退休生活》人物版刊登《烙在<红灯记>上的时代印痕》。2011年4月密山政协文史资料第四辑《密山旅游资源》一书,刊登了王景坤《<红灯记>创作过程的回忆》和丁继松《<红灯记>的前尘往事》。韩照源多年一直在积累资料,并进行宣传。以《<红灯记>诞生在东疆虎林》著文在2010年10月7日召开的黑龙江东疆·乌苏里江文化论坛上交流,并在2011年4月24日刊登在《北疆名人》刊物上。2011年6月2日鸡西日报刊登了韩照源《<红灯记>闪亮照耀千秋——红灯记故事发生在鸡西地区》,于2011年6月25日穆棱河红色文化研讨会著文《<红灯记>故事发生在鸡西地区》进行交流,同时刊登在《北疆名人》刊物和鸡西日报上,还集中撰写了《<红灯记>原创在鸡西》的书稿,已列入《鸡西地域文化丛书》之一。从上所述,《红灯记》原创在鸡西,鸡西早有论述并肯定,并做过系统调查研究,书写过很多文章并进行刊登,也整理了许多资料加以保存,而不是现在“第一次”提出或整理其材料。至于外地争抢《红灯记》原创、原型发祥地,那是他们的事,只不过是借题发挥、借事所用,进行炒作而已,不证明他们是对的,也不证明我们过去没有鲜明地提出过《红灯记》原创在鸡西,更不能说明现在“第一次”的正确性。围绕《红灯记》的学术讨论,有不同看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允许的,但《红灯记》原创在鸡西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在外部没有必要费精力去争辨谁是《红灯记》原作发源地,在内部也没有必要费精力去争辩哪个“第一次”。
笔者只是略举上述几例,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究其原因可说种种,但不外乎是学习不够,缺少调查研究,不了解真实情况,看问题片面,急于求成,受某些因素所驱使所造成的。笔者笔下亦时而有误也属上述之例。所以,要想改变和克服写文章不实的问题,作为作者和编采人员应当多学习,学习政治、理论、文化、历史知识,多看一些有关书籍和资料;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事实依据,掌握各种数据;要广泛接触社会、索取各种信息、参加社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特别多听听专家学者意见;文章写完后要反复斟酌修改,不要急于发表;要树立公心去掉私心,写文章要实事求是,排除各种因素干扰,不受其它思想影响。如是这样,在写文章时可以少犯或不犯不实的错误。
2013、11、15日
":3�fz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