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文件指出,要“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织密坚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效能,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乡村要振兴,党的领导是关键,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能够为农村地区基层组织凝心聚力,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要夯实基层战斗堡垒,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打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支部,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为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探索“党建+”模式,将党建与农村的经济、文化、生态等工作融合起来,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构建新时代“大党建”工作格局,让农村党组织真正成为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坚强堡垒。
突出创新引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网格治理。调整优化网格设置,将各类网格整合成为“一张网”,建强网格党组织,实现党建工作对网格的全面覆盖,加强网格资源配置,在党组织领导下,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等各方面资源下沉到网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网格事项准入退出机制和网格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科技赋能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进各部门下沉到的信息互通共享,着力构建大联动信息平台,发挥大数据优势,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用,推进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
突出支撑引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保障。要紧盯农村一线“缺钱、缺人、缺经验”痛点难点,树立人力财力物力向农村基层一线倾斜的工作导向,制定相关村治理权责和工作事项清单,建立村行政事务准入制度,明确准入事项权责范围和经费标准,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拓展农村服务能力,整合上级支持的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以农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统筹使用,把更多政府惠民项目、服务资源下沉到农村。持续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全覆盖、系统性开展“两委”干部集中轮训,提升“两委”班子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完善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设起场所健全、功能完备、服务便捷、办事高效的基层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将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民便民的温馨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