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理论
詹姆斯将自我经验分为三个部分:物质我、社会我以及精神我,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自我的一部分。
1、自我概念的动力性
自我概念(self-concept)是一个动态的心理结构,它引发、解释、组织、传递、调节内心及人际的行为和活动。
“知识块”——对环境结构的综合概括表达——的图式。自我图式让你能组织有关你自己的信息,经常用来解释自己行为的图式也会影响你对有关别人信息的加工方式。
可能自我(possible selves)定义为“我们非常想达到的理想自我,也是我们可能达到和害怕实现的自我”
2、自尊和自我表现
某些人有着消极的自我概念。我们也称之为低自尊。一个人的自尊(self-esteem)是对自我的概括性评价。
当你担心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某项任务时,你也许会采取自我妨碍(self-handicapping),你在故意破坏你的任务完成!
自尊的某些重要方面和自我表现有关。当人们知道结果要公开的话,采取自我妨碍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3、自我的文化结构
马库斯与基塔雅玛就每一种文化对于自我的不同解释有过讨论:
个人主义文化鼓励对于自我作独立的解释(independent construal of self)——“要达到独立这个文化目标,需要把自我看做一个独立的个体,根据其自己内部的全部技能,包括想法、感受和行动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组织和赋予意义,而不是依靠他人。”
集体主义文化鼓励对于自我作互相依赖的解释(interdependent construals of self)——“体验互相依赖使得个体需要把自我看作周围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并且要认识到一个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她感受到的社会关系中的其他人的想法、感受和行动的影响的”
关于自我的跨文化研究使用了一种测量工具——二十句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