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中国,农村尽管是社会的基层,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支柱,它维系着小到一个宗族大到整个国家的秩序与结构。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的人对于生命有着更为直接贴切的感知,他们看见、听见、触摸、咀嚼来自大自然的不同生命,并最终理解人的生命本身,他会更自觉地将自己纳入自然变化中的一部分,理解生老病死的循环是自然奥秘的一部分
乡土社会的总体结构是比较稳定的,而且偏于固定。但中国的乡土社会不是一家占据一大块地方,或者独居在某个山林,而是群居在一起,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因为在这个社会中交往所及都是熟人,在熟悉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日常交往中的相互信任
土地和乡人构成乡土中国的两大要素,分别成为了影响乡土人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因素。
生长在城市里的人,知识的来源主要以文字为媒介,是高度知识性的;乡土社会中的人的知识来源主要是通过亲身的感知,通过各种感官来认知自然中的事事物物。
理解乡土社会的语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空间性与时间性。
语言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同时也是一种记忆。它既可以是一种个人记忆,也可以是一种集体或族群的记忆。
乡土社会中人的记忆却恰好相反,他的记忆链条是纵向的,它串起的是在这同一块土地上祖祖辈辈的经验的集合,也就是所谓的文化
乡土社会是一种同心圆关系,以己为中心向外扩散
团体”的存在,而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是一切价值都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传统中国社会是建立在乡土社会之上的“家天下”,国是皇帝之家,“家”与“国”的界线从来就是难以分清的,都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乡土社会采取的是一种“差序格局”,它运行的逻辑是视不同人在自己生活中的亲缘重要性而定。
“团体”对于其中的成员是一种“笼罩”的关系,它凌驾于所有个人之上,监管着所有的成员个人
“差序格局”下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点都附着一种道德
而“差序格局”下的道德却取决于对象与自身之间关系上的亲疏远近,再加以区别对待。
在中国乡土社会,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从而使家庭承担了生儿育女之外的额外功能(政治、经济等)。因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是铁板一块固定不变的,而是随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加以扩大或缩小,它可以是五世同堂,也可以只有一家三口。
乡土社会的家庭就成为了一个事业组织,事业的大小决定了这个家的结构的大小
大家族为了实现它的政治、经济、宗教功能,个人在其中的感情就被忽略了,大家族的“家法”限制了个人情感的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