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正在街上走着,迎面过来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他先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问我要不要买几张周六晚年度童子军杂技表演的票,5块钱一张。我对这种事情向来没什么兴趣,因此婉言谢绝了。“哦,既然你不想买杂技表演的票,”他说,“那要不要买几块我们的大巧克力?只要—元钱一块哟。”我买了两块,同时立刻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对劲,因为(a)我不喜欢巧克力;(b) 我不喜欢随便花钱;(c)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两块他的巧克力;(d)他拿着我的两块钱走掉了。
为了搞清楚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马上回办公室把我的助手们召集起来开会。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们开始明白互惠原理是如何让我同意购买那个小男孩的巧克力的了。广义地讲,互惠原理说的是如果一个人对我们采取了某种行为,我们应该以类似的行为去回报。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这个原理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我们有义务回报我们所得到的恩惠然而,这个原理产生的另一个结果是,如果他人对我们做出了让步,我们也有义务做出让步。想到这一点时,我们意识到那个童子军对我采用的就是这种手段。当他要我买一元钱一块的巧克力时,他已经做出了一个让步,因为与他让我买5块钱一张的票相比,这的确是·种让步。如果我要按照互惠原理的指示行事,我就应该做出一个让步。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的确做出了让步:当他的要求由大变小时,我由拒绝变成了顺从,即使我对他提供的两样东西都毫无兴趣。
这个经典的例子极好地说明了影响力的武器是怎样将力量赋予到一个请求之上的。我买了一件东西并不是因为我多么地喜欢它,而是因为提出这个请求的方式运用了互惠原理。我喜不喜欢巧克力并不重要,这个童子军对我做出一个让步,咔哒,哗,我也就回应了一个让步。当然,相互退让的方法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对所有的人都有效,本书所谈到的影响力的武器没有一个会有如此强大的威力。然而,在我与童子军的交易中,这种方法已经让我莫名其妙地买了儿块我不想要而且价格也贵得离谱的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