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楔子
我姓秦,叫孤烟,来自西北大漠秦王府,是家族次子,今年十七。长的那叫一个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是家族里的掌上明珠,咳咳不对,是家族里最受宠的小少爷。曾经有仙风道骨的隐士在我三岁时被父亲引为上宾替我算命,结果这货可能是傻,好话不会说,金银也不要,非要说我命犯桃花,活不过十八。“呔,孽障,敢咒我儿命短,来人,割了舌头腿打断拉出去自生自灭。”这可气坏了我老父亲,这不,自己先倒霉了吧,该!
我有个哥哥叫秦孤鸿,比我年长五岁,为人忠厚,虽然长的貌比潘安却不自知,当然,比我略逊一筹,对我却是极好。师从剑三十六,那个曾经让整个武林为之颤栗的天下第一剑,他的剑,练到绝顶处会让对手觉得仿佛同时被三十六把剑同时攻击,避无可避,所以他的对手全部死在了他的剑下。
可能所有练剑的人都把剑当做毕生的伴侣,心中眼中再无其他,所以剑三十六也不例外,性格孤僻。说来也巧,他的一生也算传奇,前半生练剑并无成就和名气,江湖中甚至不曾听说过这号人物。直到他三十六岁那年,练剑至癫狂,用他的一把渔歌剑杀尽全家老小三十六口,然后悟得三十六剑式,从此打遍天下无敌手,自称“剑三十六”。剑三十六在世时,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敢自称天下第一的人,因为那些敢于如此自称的豪杰也好,侠客也罢,全都无一例外成为了渔歌剑下唱晚的亡魂。
剑三十六暮年,可能剑术臻至化境,想找回失去已久的人性。于是游历人间,行至西北大漠我秦王府,那年我四岁。
听起家丁和女佣们闲聊时说起过剑三十六的传说,那简直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每天必须喝一桶血才能睡觉,长了三个头八只手,獠牙有小孩手臂那么长,脑袋后面也长了眼睛,甚是可怕。。。所以幼小的心灵里,剑三十六就是个怪物,会吃小孩子的怪物。
小孩子对于所有未知的事物都充满了无法抗拒的好奇,所以那年,我偷偷躲在假山的洞里,冒着被吃掉的危险偷偷打量那个传说中的魔王。说好的三个头八只手呢?说好的脑后也长了眼睛呢?说好的獠牙一直滴着血呢?我只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背着一把用布包裹着的长棍(后来知道那是剑,那把令人闻风丧胆的渔歌),眼眶深陷,面无表情,一袭白衣沾了几处发黑的污渍,想来这一路游历人间却也并不太平。
父亲领着哥哥站在老人面前,战战兢兢。我以为下一刻我亲爱的哥哥就要被吃掉了,吓得捂住了眼睛。虽然哥哥平时特别疼我,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我,我很想冲出去救他,可,那是会吃人的怪物啊。父亲一定会救哥哥的,我出来只会也被吃掉,我要留住性命以后为哥哥报仇!可我捂住眼睛半天也没有听到哥哥的惨叫声,于是偷偷从指缝看出去,却见那个本该怪物模样的老人,和蔼地抚摸着哥哥的头发,露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那时候我虽小,却也知道哥哥不会被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