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形象工程”坏形象伤民心
一个地方的形象,不是靠一两个华丽景观撑起来的;领导干部的政绩,不能建立在“形象工程”之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作秀”不“做事”,“造势”不“造福”,图的是给自己树碑、为的是给自己留名。有的干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甚至不惜投机取巧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以期博眼球、赢得领导认可;有的干部热衷于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妄图借以捞取个人政治资本...在搞建设、抓发展中,一些党员干部为了“工作表现”醉心于“工作表演”,为了快出政绩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乱铺摊子、上项目等等,种种不良行为,不仅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更会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不能否认,一些工程建设的确能为一个部门或城市甚至为国家树立了很好的形象,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条件,也改变了投资环境。然而,一个部门或地方的真正形象并不完全依赖外部的环境建设,而内部环境建设,即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服务水准等方面的建设才是一个部门或城市真正的形象。时下,有些地方或部门搞的政绩“形象工程”,就偏废这方面的建设,只是一味的追求外在环境建设,比如相互攀比广场、政府办公大厦、高尔夫球场、开发区等。这实际追求的就是政绩,是可见的政绩。这些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兴建起来的工程项目,并非真正象征着一个城市、地方的形象,而成了某些官员、领导显示政绩的“形象工程”,成为一种急功近利的行为,甚至演化为腐败现象。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锤炼与修养,摒弃私心杂念,把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纪检监察机关要贯通运用各类监督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剖析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干部树牢“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担当意识,为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