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句最火的话是这样说的:“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确保我们的就是死亡。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让那结尾,夺走了故事的光芒。”
《漫长的告别》不愧是连村上春树都忍不住读了12 遍的经典小说,书中所有的人物都个性鲜明,哪怕再不显眼的小人物在钱德勒的笔下都极具特色,无论是罗杰·韦德家的管家坎迪、维林杰医生身边精神不稳定的厄尔、还是门迪身边的雇佣枪手奇科·阿古斯帝诺。还有每一处的环境描写,甚至人物的衣着、表情方面的写法都堪典范,值得久久回味。
钱德勒用精湛的修辞以一种让人愉快的方式刻画出人物的典型性格。
小说开篇写马洛第一次见到特里. 莱诺克斯的情景,除了马洛同时出场的有三个人物(在酒缸里已经淹到发际线了的醉汉,嘴角挂着冷漠笑容的姑娘和极其势力的白外套服务生),钱德勒用笔不同,但人物各具特色、异常精彩。
听到敞篷车卖了,“她顺着座位从他身旁退开,但声音滑得要比那点距离远得多”“这会儿一片意式冰激凌含在她嘴里都不会融化。”最后“她踩下油门,劳斯莱斯开始滑动,‘他只是一条走丢的狗’,她冷冰冰地微笑,‘也许你能帮他找个人家’”,没有人性和人情。作者调动语言动作,特别是用精彩的比喻类比对比等修辞手法,揭示出她本质的性格特征。
醉汉莱诺克斯躺在车里“左脚悬在车外,就好像他忘了自己还有一张左脚”,“从他的眼神看得出,这个人在酒缸里已经淹到发际线了”。喝醉过和见过醉汉的读者是不是微笑着折服于这样的精彩描写!
这个姑娘“嘴角挂着冷漠的笑容,肩膀上披着蓝色貂皮大衣,衬托之下险些让劳斯莱斯变成一辆普通轿车”,冷漠骄横跋扈。
想让白发小伙子开敞篷车去参加泳池舞会时语气立刻“魅力喷薄而出”,有交际花的手段。
对服务生的描写,作者用极具讽刺的语言刻画了这个极其势利的小人物形象。当他得知莱诺克斯的境况后“服务生将白发小伙子放进了他触手可及的行列,也就是低收入阶层”“他松开手,车门完全打开。醉鬼立刻滑下座位,一屁股坐在柏油路面上。”这一人物折射出社会拜金的价值取向。
将自己的侦探办公场所比喻成“头脑小卖部”,颇有点卖弄又自嘲的意味。短短五字,多么精妙的比喻呀。
描写情节很紧张的时候,马洛却说这么美丽的早晨要煮一杯咖啡,“今天会是多么讨人喜欢的一个好日子。微风习习。你能听见街对面的老桉树在交头接耳。聊它们在澳大利亚的往日时光,小袋鼠在树枝底下蹦来蹦去,树袋熊你背背我我背背你。说真的,我大致看得出来你惹了麻烦。等我先喝几杯咖啡咱们再谈不迟。”
这真是让人惊喜的文字!马洛的大麻烦就是在这样惬意美好的时刻找上门来的。这一轻松优美的生活场景描写一方面使情节张弛有度,另一方面也烘托了马洛遇事沉着冷静的性格特点。对小动物的诗意的描述让我们看到马洛身上的浪漫性格,同时增加了人男主的魅力指数。
马洛自从遇到酒鬼特里,他的生活就不再安宁。特里是他生命的转折点,也是一切故事的开端。原本马洛好心帮助特里,却不成想自己最后变成了嫌疑犯,就因为特里被怀疑杀了妻子潜逃,而他最后联系的人是马洛。因此被逮捕进了警察局。
作者把警司格林和警探戴顿写的有声有色,虽然是侦探小说但人物的塑造毫不逊色于纯文学。
写警探“有一种考究的恶毒气质,像个受过教育的暴徒”,一针见血揭示了人物的精神本质。
简洁扼要之中,却有某种不寻常的东西,活生生的世界就在眼前。
作者是这样对凶案组警监格里高利进行素描的:脑袋秃得厉害,像大部分结实的中年男人那样,腰间一团滚肉。眼睛呈鱼肚灰色,大鼻子上破裂的毛细血管纵横交错。他正在喝着咖啡,弄出很大的声响。粗糙厚实的手背上汗毛浓密,一撮灰毛从他耳朵里支棱出来。
通过钱德勒的笔触,一位凶狠暴戾的警官形象跃然纸上,似乎下一秒他就要从椅子上跳起来按住马洛脖子。
还有这样精彩的描述:先是“一片意式冰淇凌含在嘴里都不会融化”,这会儿“眼神能冻住刚出炉的烤土豆”。哈哈,多妙!
马洛很有性格,勇敢、理智,平静的表情下,有着洞察一切的锐利目光。面对暴力的警察,面对“为他好”的律师,面对地检官格伦兹的恶毒诱供,他反唇相讥,像江湖豪爽的大侠,快意恩仇。
有时读着读着,马洛的那一种悠然,一种无聊,又有一种玩世的状态跃然纸上,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当特里的案子结束了,特里的信确定特里已经自杀。马洛似乎真的与特里告别了。尽管这告别并不漫长,我读到到这里,好像也要与特里告别了。因为接下来,马洛接到一个活儿,好像与特里没有丝毫关系了。
写到韦德夫人,马洛的心如小鸟一样,骚动不安又略带理智,英雄难过美人关嘛,与韦德夫人的见面,让马洛有了种心甘情愿帮忙的意味。
仿佛所有的人物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所以案件变得越发扑朔迷离,谁才是真正杀死西尔维娅的凶手?并且残忍的把她的漂亮脸蛋砸成肉酱一般?是对妻子放荡行为忍无可忍的特里,杀人后逃走再自杀?那他又是为何要自杀呢?还是情人之一的罗杰·韦德在醉酒之际失手杀死的?他内心隐藏的巨大秘密又是什么?是因为出轨带来的愧疚吗?神秘的V医生又是怎么一回事?他和罗杰是什么关系?
马洛探查特里服兵役的过往,弄清楚两起杀人案的凶手作案动机的过程,也让人开眼。也许,所谓神探,就是能察人所未察,见人所未见,哪怕一丝一毫的马脚,都能看穿。
生活中,马洛是孤独的,他独自吃饭、喝酒、煮咖啡、看看窗外的小鸟、自己和自己下下象棋,没什么钱,也没什么朋友。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喜欢这个角色,喜欢他的强硬,喜欢他对朋友的忠诚,喜欢他暗藏在硬壳下面一颗偶尔柔软的心。不过马洛最动人的地方是他的坚持,说文雅了就是锲而不舍的精神,说白了就是轴,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当所有人,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让他远离特里的案子时,他丝毫没有动摇,或者说这些阻碍反而成了他继续的动力。他对特里案子的紧追不舍一方面是出于对特里的友谊,但是更多的是出于对于真相的执着。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钱德勒对环境的描写,这样写到 “绿色硬底沙发前摆着咖啡桌,上面有一个半空的苏格兰威士忌酒瓶、一碗已经融化的冰块、三个空的苏打水瓶子、两个酒杯和一个塞满烟头的玻璃烟灰缸,有些烟头沾着口红,有些没有。房间里没有任何照片和任何个人物品。你可以当它是个旅馆房间,租来的用途可以是开会或话别,是喝酒或聊天甚至滚床单。总之不像是住人的地方。”
是不是很具画面感?一边读一边就忍不住去脑补这样一个房间的样子,每一处的程设,都会不由自主跟着他思路去想象,直到房间的每个角落都逼真地呈现在脑海之中。
还有对人物描写,是这样写的 “卡恩曾是宪兵队的一名上校,大块头,皮肤白里透红,壮实得像块木板。”还有“这位朋友可真是有看头。他头戴平顶的黑色牛仔帽,编织帽带在下巴底下打个结。他身穿白色丝绸衬衫,干净得一尘不染,喉咙口敞开着,腕套扎紧,上面是蓬松的泡泡袖…”
细节描写,真的太生动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呼之欲出的视觉效果。
小说情节本身,书中的“我”马洛是一个穷困的私家侦探,他刚烈、执着、不羁、不喜欢兜圈子,更不喜欢阿谀奉承,有时候直接得让人反感,但有时候又直率得让人喜欢。他不会拐弯的性子既可爱又可恶。某一天,他认识了一个叫做特里·莱诺克斯的半边脸毁容的白头发男人,其实不过是一起喝过酒的交情而已,两男人之间的友谊就此开始。然而不久之后,马洛却因此卷入一桩谋杀案里,他不但被抓进凶杀科挨揍,还被多方势力警告不要多管闲事。但骨子里的执念(也或许是善良吧)却驱使他直面危险,单枪匹马迎接那些势力的警告,甚至是威胁,只为揭开事情的真相,维护他的朋友特里,维护自己内心坚守的纯净世界。
通篇读完,只想说四个字:意犹未尽,迫不及待想要去读他的马洛系列作品。
告别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书中马洛的一句话:“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但愿,我能遇到更多的好书,更多的马洛,让每一次告别,不会觉得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