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晚间吃饭时,放下手中刚刚打印带着余温的文件,略微得意洋洋,思考着到哪里去觅食。一手拿着手机一边乘着向下的电梯,不知不觉间走过几个拐角,还是到了常来的“鸟人酒家”。不知第一次来这里吃饭是何时,只记得也是冬天,一个人,就这么走着,在众多抉择中选择了这家普普通通的酒家,说是酒家,从未在这里饮过酒,几次看到邻桌的二锅头与燕京,少许的冲动之后还是按捺住了涟漪,若真是一人饮酒,就是彻彻底底的浪人了。
也不记得第二次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只记得这次与第一次一样也点了豆角丝肉,豆角切成的丝,几片瘦肉,几颗豆酱粒,还有丝丝的青椒,印象最深的还是那颗黑碗。从来没见过这么黑这么亮的碗,尤其,黑碗的外侧边缘竟然没有一点图案,有的只是从碗口至碗身的层层波纹。
恍惚间,也许一周,也许两周,也许一个月,再次来到这里,不知是先坐在座位上想到了豆角丝肉,还是想到了豆角丝肉才坐在这里,反正是坐在这里了。甚至我也不确定,是因为豆角丝肉的豆角味儿,还是那颗黑色的大碗,对我有如此的吸引,反正是坐在这里,既看着里面细细的绿色的豆角丝,也看着那黑黑的亮亮的大碗。还是一个人,还是没有酒,不过并没有枯坐,看着来来往往捧着至宝的服务员,我必须以津津有味的品尝来回应他们,回应他们手里黑黑凉凉的至宝。
每次,还是那个时间,还是一个人游走的时候,总是去见那碗豆角丝肉,这就是习惯吧,孤独的习惯。一个人总能够在千丝万缕之间静静地等待重逢,每次重逢都积攒着下次重逢的运气,久而久之,重逢被深深的烙印。一颗碗,一盘菜,这是快乐的重逢,这是期许的重逢。甚至那来去匆匆的怀里抱着至宝的年轻人心头都是欢乐的。
总有些重逢是意料之外的,明明知道豆角丝肉里的辣椒伤胃,还是忍不住吃,只因为品尝的那一瞬间带来的享受的味道。这并不是期许的重逢,因为期许中带着拒绝。这就是意志不够坚定吧,想拒绝又拒绝不了,不想重逢确总能相见。
孤独中带着一丝不舍,重复中带着一片不甘,谁也不想被惰性与欲望控制,但又是这么简单的诱惑,区区一盘菜,一颗碗,加上几步徘徊而已,谁能料到这些能够让现在的我嫌弃。惰性也许源自内心的欲望,人总是在进步,彼时的欢喜变成了此时的厌恶。人的性格、习性的改变总是跟不上欲望的驱使,当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可弥补时,才会静下心来抚平这些隔阂。
现在我还常去那里,还是碗与菜,并没有什么不同,心静了,满是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