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乔布斯的苹果改变世界的时候,我正念大学。
有一室友妹子揣着她老爹的朋友在美帝带回来的一代苹果手机,拉风地穿梭在众多火柴屏屌丝手机中。已经忘了它的价格,只记得在当时,这绝对是炫酷狂拽屌炸天的配置。这一年,另外一个室友的手里拿的是诺基亚塞班系统智能机,我的手上还是一只三星直板按键手机。
人不能轻易回想过去,尤其不能用更新换代如此迅猛的数码产品当作时间轴去回忆,否则就会跟此刻的我产生同样的心情,感伤,叹息,震撼,赞叹。塞班系统,这本来被寄予厚望称霸手机届的玩意儿,被突如其来的苹果打得落花流水,一打就打进了博物馆,默默成为了历史遗物。我拿起身边的5S看了看,看到简书app给我推送的消息,又有一位朋友对我的文章点了喜欢。此刻,我对乔布斯的感恩之情又增加了一些。
那时刚来上海实习,时不时要回去杭州,去解决各门功课的考试等问题。我用着按键手机,移动2g网络,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在火车上愉快地上网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幸福来得太突然。当时我居然能忍受那么坑爹的网络,在每一趟火车上,都用键盘手机在火柴盒上大小的屏幕上打字,一个保存草稿的功能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不大会跟邻座搭讪,只拿着手机,不停地按键,我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找到了绝佳的倾诉机会。
买一个大屏手机也是为了方便打字,那时候我这样告诉自己,有了智能手机,我打起字来一定会更加得心应手,随时随地都可以记录,于是我花了几千块钱买了一个智能手机。但奇怪的是,换了大屏手机后,本来以为自己会更加勤奋,事实上没有。只是变得更爱看书,看资讯,在社交网络上浪费时间,却没有在打字这方面取得成果。在我还没有智能手机时,打字拍照都很吃力,却不遗余力,现在工具提供了莫大的便利,人却懒了。
当然,文字的主要发布渠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咳咳,2007年时,我也曾经是QQ空间的忠实用户,因为在火车上用2g网络也勉强可以进去写东西......其他网页登录起来都比较吃力。那时还是博客流行的年代,我一般不在手机上操作,太麻烦。我基本先把所有东西写在记事本里,写完之后再复制到网页上,保证文字不会丢,直接用手机在网页上打字,经常一点保存,内容就不见了,说多了都是泪啊,因为是按键手机,切换出标点符号还特别累,所以都习惯用空格代替,再用电脑登陆加上。至今都对自动保存的软件抱有巨大的好感,比如简书。
2009年微博开始流行,我的大部分短文字都放在了微博,而其他都不及微博方便,没有及时在移动端流行起来。我不再打大篇幅的文字,控制在140个字以内,若真想写长篇,干脆就拆成N多个140字,再复制拼凑,对我来说也是最方便的。写乱七八糟文章的习惯一直没有放弃,中间这几年我都没有再用手机写过大长篇,移动端居然没有一个好的平台,没有一个好的app,我只能选择豆瓣的网页端。
直到我遇到简书,我依然还是习惯在网页端打字,效率比手机高了N多倍,但我还是会想念以前的热情。期待简书app加上写文章的功能,让我找回手机打字的热情。用手机写长篇到底是有点累,也许记录并保存就够了。
不管是用手机还是用电脑,这些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啊。如果人们能喜欢我的文字,我自然很开心,不喜欢我也没办法。不过,对我来说它们不是狗屎,而是一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