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读书?读书有什么用?
倘若你认为阅读是耽误时间的行为活动,下文可以不必看了。
这里引用程浩的一段话:“如果没有读书,我就不会对人生产生期待,那样就更容易获得满足;
如果没有读书,我就不会了解世界是多么精彩,那样就不会向往独自远行;
如果没有读书,我的心中就不会孕育出那些蓬勃跳跃的梦想,那样就不会轻易感到失望;
如果没有读书,我可能永远都不明白两个人的甜蜜,那样就不会尝出一个人的苦涩。”
每个人的看法不同,读书有用亦或无用,生活是苦还是甜,都不过一种滋味罢了,冷暖自在人心。
将市面上的书按照优劣分类之后,你会发现其中可以称之为“优”的书目,数量多到自己一辈子都读不完。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该把生命浪费在没有经过时间考验的书籍上。明白这一点后,我便开始有意识地去阅读经典书目,并从中收获了很多。
因此,有打算开个100本书计划,隔段时间就给自己最近阅读的书写一份简短评价,将之总结起来,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
我读书甚少,但会尽量避免太过主观的描述。文中如果有谬误,恳请读者留言斧正。
1.(英)狄更斯《双城记》
全文字数:24.5万
豆瓣评分:8.3
推荐指数:四颗星
这本书的开头我们耳熟能详:“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差的时代……”
本书写于1859年,也是狄更斯先生迟暮之年的作品。《双城记》中的双城指的是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狄更斯通过描述这个动乱年代发生在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从而反映出大革命之下人民的思想状态以及社会状态。
文中的主角的故事本身,马内特医生因为掌握了伯爵害人的证据而被关押在暗无天地的巴士底狱,卡顿追求医生的女儿露西无果,伯爵的后代达内因为厌恶自己家族的罪恶而放弃财产继承权,移居伦敦当了一名法文教师,后来他与露西相爱。
《双城记》里人物形象丰满,是文学史上的巅峰著作之一,甚至被大学的中文专业列为必读书目。狄更斯往往为弱势群体代言,满怀悲愤与激情,我们可以透过作品看到那个歇斯底里又疯狂动荡年代的居民生活,否则狄更斯怎么会在文坛上独领风骚许多年。
这个短评太过官方,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自己对这种跨世纪题材作品的崇高敬意。简而言之,书中以“小我”突出“大我”,并且告诉我们,爱会比恨更有力量。其实,我一直认为《双城记》最后卡顿的独白才是全文的亮点。
2. (美)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
全文字数:21.4万
豆瓣评分:9.2
推荐指数:四颗星
故事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一个小镇上,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位正直的律师,他为无辜的黑人青年辩护而受到白人的攻击。三个孩子在他言行合一的教育之下渐渐长大。种族歧视、教育与成长、人性的弱点、善与恶的交织,在这个小镇中轮番上演。
我与书友讨论的时候,曾笑称这是一部经典的育儿经。
向阿蒂克斯致敬,他在教育孩子们的时候向来以身作则,告诉他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是唱歌,什么也没有做”,告诉他们何谓正义、公平、勇敢、善良,并从不背叛自己的心。
如本书的作者哈勃•李所期待的那样,希望读完这本书的你,也能告诉自己的晚辈,要保持敬畏,那种男人对于女人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有权利的人对没权利的人的敬畏。
真正的勇敢不是你手握权利和武器,而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且坚持不做不义之事。
也许是翻译或者文化差异的问题?我认为这本书的部分内容有些碎片式的冗杂,打算等自己有能力了再……拜读原著作。
再次向阿蒂克斯致敬。
3. (美)海莲•汉芙《查令十字街84号》
全文字数:6.4万字
豆瓣评分:8.3
推荐指数:四颗星
本书收录了纽约女作家海莲与伦敦书店的书商弗兰克之间的通信内容,二十年来双方未曾谋面,但灵魂是如此地贴近。
直到弗兰克死后,海莲写到:“卖这些好书给我的那个好心人已经在几个月前去世了,书店老板马克斯先生也已经不在人间。但是,书店还在那儿,你们若恰好路径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她良多……”
有人评论说这是爱情的另一种译法,恕我不能苟同。弗兰克有自己的幸福家庭,没有必要抓住一点细枝末节不放手。“爱情的蛛丝马迹”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真诚的流露,仅此而已。在这世上,明明还有很多种情感,要比爱情更加深刻隽永。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禁想到了我的笔友,我们相识于网络一年有余,她足够率真也足够有趣,是我生命中的一只阳光味道的橙子,十分感谢命运让我遇见她。
“一旦交流变得更有效率,不再需要翘首引颈,两两相望,某些情意也因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
冰冷的机器默认字体难道能带来温暖吗?速度化的联系方式会不会令灵魂愈加空荡?我们不得而知。
4. 七堇年《灯下尘》
全文字数:12.1万字
豆瓣评分:6.7
推荐指数:三颗星
这本书收录了七堇年在2010至2015年间的精选作品,其中有散文、随笔、游记等等。看到书中游记部分的时候已经没多少耐心,因为书中的插图比文字更加吸引我。
我羡慕那些年轻时就走遍山河的人,七堇年无疑是其中一位。“不要去看圣托里尼的落日,如果你身边没有站着一生之爱”,文中看点还是有不少的,但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灯下尘》相比较七堇年早期的作品明显逊色许多。
那个在二十岁就写出长篇《大地之灯》的女孩,那个锋利而柔软的女孩,似乎和大多数人一样,渐渐地被世俗所同化。
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去责怪谁,既是这样时代背景使然,能够固守初衷的人才显得奇怪。毕竟,成长是一件让人沮丧的事儿。也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所言:成长是一个人必经的溃烂,一语成谶。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刚看到豆瓣评分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大家的评价都不太高,也许是期望过大,因而失望更大吧。
5. (英)毛姆《刀锋》
全文字数:19.2万字
豆瓣评分:9.2
推荐指数:五颗星
这本书不如《月亮与六便士》那样盛名远播,但很多喜欢读书的朋友对这本书的评价要高于《月六》,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月六》里的斯特里追求的月亮高不可攀,平常人很难像斯特里一样放弃自己稳定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从而去寻找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但是《刀锋》中的拉里与斯特里不太相同,十分贴近现实。他正直,善良,永远怀抱着爱。
当拉里以空军飞行员的身份归国时,美好的生活在向他招手。但是这位彬彬有礼的英俊少年却拒绝按照人们所期待的方式去生活。他所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可惜,旁人难以理解。
我两年前参加过一个网络征文,有幸获奖。奖品是一本毛姆的书:《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从而接近了毛姆的生活。
毛姆是一个感知极其敏锐的人,他的情节叙述十分精彩,让人食髓知味。文章起承转合处高超的艺术表现能力和非同常人的细节把握,更赋予了作品足够的魅力,一读六七个小时都很正常。
读他,如晚来雪拥炉煮酒,如天地骤然大雨淋漓,满目酣畅,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