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无论大街上,单位里,文件中,网络里,书籍中,目力所及,几乎无处没有错字、错词、错句。有的是故意的,比如网文中,喜欢用谐音来代替,更多的则不是故意为之,而是文化(文明、法律)素质不高,或粗心大意。试举身份证一例:
一,按照中文的习惯和国家的规定,身份应为身分;
二,出生,应包含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如仅指日期,应为“出生日”;
三,“身分证”后面可以跟着“号码”,因为“证件”可以编号,但却是“公民身份号码”,身分怎可编号?
四,正面显示的是“居民身份证”,背面号码却标示为“公民身份号码”:这证件究竟是公民的还是居民的?居民、公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