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先生在谈论《中国哲学简史》里叙述《老子》的篇章时写了一个小节,题目是《为人处世》。《为人处世》里谈到老子有言:“不知常,妄作,凶”。“不知常”指不知道万事万物相反相成的常理。老子举例说,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就一件事情,他就要把自己放在成就这件事情的对立面。如此,“知常曰明。”
我理解为这就是“反者道之动”,如此,“无为而无不为。”听了许多遍的老子的话,到今天,才真正去思考他的话。暂且不表。
冯友兰先生写道,按照“无为”的理论,人的活动应限于“必要和顺乎自然”的范围。“必要”是指达到某个具体有限的目标;“顺乎自然”是指按照时势和事物的本性,不强行要求。就我个人而言,当下的“必要”是——获得某项工作;而“顺乎自然”是——按照自己现在的状态,不强行要求自己一定能获得那项工作。这样一想,反而过得自在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