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认对于书的态度,自己就是个浅薄的颜控。
学问高深的知识分子们喜欢探究一本书字面背后所指向的内容,从内容延伸出意义,最后再从意义折射出身处当下时代的内涵。
这样深厚的功力我是望其项背的。大多数时候,我看一本书迷恋的是文字本身。可能这个想法有点扭曲:我认为好的文字,本身就具备思想。也是基于这个理由,我才胆大妄言的说:《斯通纳》是一本无聊但却值得背诵的书。
(一)
《斯通纳》的内容真的有意义吗?也许吧。不过即使有,我也觉得是很贫瘠的内容和意义。一个贫苦的农民子弟成为一名大学老师,一直是波澜不惊又偶尔暗流涌动的度完了自己的一生。人的一生会包含些什么,大家都想得到:不小心就疏远的亲情、找错了的爱情、似近似远的朋友、一个让你觉得自己愚蠢但就是不甘心妥协的敌人、一份让你时而厌恶又时而乐于奉献的工作,以及演绎这些日常细琐时所要携带的执拗、怜悯、坚韧、退缩等情愫。这就是斯通纳的一生,和我们的一生在本质上并无异常。
如果硬要为主人公赋予一些不寻常的主角光环,我想就是斯通纳中年遇到的一次外遇,以及他有一份放在当今社会的标准评判体系下还算不错的工作——大学教授。即便如此,那也是他在65岁退休时才终于被评上荣誉教授的。书中也涉及到了战争这个大背景,但本书中,战争不是历史洪流的主旋律,以至于份量之轻盈会时常让读者忘记斯通纳其实身处在挺波澜的时代里。
这本书真的是用日常人贫乏的一生去拼接了一部内容略干涩、基调不明朗的小说。虽然营销者们为它赋予很多哲学意义,说它“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以及“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但无论策划者和读者们如何吹捧,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本不励志、不鸡汤、不恐怖、不推理的非主流小说,无法以内容为王。
但,我认可“蒙尘50年后回归大众视野的文学经典”这个评价。
(二)
《斯通纳》的经典绝对是由作者的文笔奠定的。约翰·威廉斯下笔既不像曹雪芹那样一文字一诗情一画意;也不像村上春树的笔锋那般刚毅冷峻;更不是鲁迅那种鞭辟入里后惊现骨肉的狠辣。约翰·威廉斯的文字就像一把高速旋转的小钻头,你甚至看不见它在运动,但它就是能瞬间直触生活和命运磨砺出的肿块,不痛、不痒、不流血,只有碰到后微微的挤压感。然而就在你刚刚有感觉时,钻头就停止旋转。不多余、不拖沓,点到为止。
文字上的点到为止是最了得的,兼具力量和节制,有着深藏不露的厉害。
举几个例子吧。
比如说,当感慨时光的疾驰所带来的衰老时,作者是如此描述的:
他无法想象自己老了。有时,早晨刮胡子的时候,他盯着镜子里的影子,感觉这张吃惊地回望自己的脸上并没有身份标记,那双眼睛在一副古怪的面具上显得很清澈。好像他为了某种隐晦的原因,穿了副怒气冲冲的伪装,好像如果他愿意,就可以撤掉那茂盛的白眉毛,那乱蓬蓬的白头发,那塌陷在尖削的骨头上的皮肉,那假装老去的深深的皱纹。
当形容世界上最亲密同时也是最遥远的距离是,作者这样写道:
可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甚至做爱的时候。
就连我看书时总是略读或跳过的景物描写,在约翰·威廉斯的笔下也有着难掩的魅力:
这是晚春或者初夏——从各种东西的样子看,更可能是初夏。后院的那棵大榆树的叶子染上了绚丽和光泽,投下的影子有种他熟悉的深深的冰凉感。空气里有一种厚实,有一种沉甸甸,挤着青草、树叶和鲜花甜丝丝的香气,混合着、保持着,让它们悬浮在空中。他又深深地呼了口气,他听到自己呼吸的刮擦声。他感觉到夏季甜丝丝的味道聚集在肺里。
全书也就16万字,摘抄笔记我就做了1.6万字。每每在我觉得就要读得昏昏欲睡之时,作者的文字总会拨开云雾,光亮直抵人心,令人为之一颤。所以,如果你迷恋这种透过窥探他人一生去翻弄自己人生的、带着哲学使命感的书,又恰好对文字敏感、记忆力不错,那就把这本书背了吧。
(三)
其实,读完掩卷后,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如果斯通纳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一名大学文科老师,他的生活和内心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是依旧安然的呆在大学这个庇护所中做一辈子不知名的学问,然后临终前会既退缩又勇敢的去回望自己算不上功成名就的一生;还是顺应时代的洪流,如许多教师一样忙着承担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去不同的高校做匿名论文评审,以此挣得金钱和名声,让自己看似死而无憾?
我不知道答案。那是斯通纳的时代和斯通纳的人生。即使我们的生活都平淡、喜怒哀乐都雷同、都会在某些时刻质疑和质问自己的人生,我们毕竟不是斯通纳。我们无法通过他去真正看到我们自己。那些乏味的又不可躲避的日常,得由我们自己经过。
我们只能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