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马伯庸先生的大作,在住院开刀之前看完,看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部小说给人三种感觉,就像王国维说诗词有三重境界一样。
第一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一种孤独感。
第二重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一种执念。
第三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一种成就感。
这部小说给我的感觉也有这三种层次,但却次序颠倒。
第一种是成就感
全书一共24章,一章只写半个时辰,从巳时(上午9点-11点)写到第二日辰时(早上7点-9点),整整24小时,章章都像在倒计报时。紧迫感时时在侧。
书中最重要的主人公张小敬曾是守护大唐边疆的勇士,在残酷的战争中为了理想中的长安城而奋战到底,侥幸存活。
十年西域兵,九年长安帅。类似一个退伍军人后来在长安一个小县城做了九年的保安队长。因保护战友不惜杀死上级而被判死刑。
一个死囚,却在危急关头被委以重任,要在12时辰中破解突厥人的惊天大阴谋,保护全长安老百姓的安全。
他临危受命,在没有任何线索,没有任何外援的情况下,凭借一己之力,不择手段,一步步破解突厥狼卫、守捉郎等一系列秘密。
的确是个英雄类的人物。同时也是一个矛盾综合体:
一个出卖同僚换取情报的卑劣之徒,一个经验老道狠戾冷酷的前不良帅,一个放言保护微不足道的民众的圣人,一个对朝廷不满却又拼命办事的干员。
而且,到处是狼一样的敌人,和猪一样的队友!实在是不容易。
他满身创伤,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只是这样的胜利带来的成就感却一点都自豪不起来。
第二种是每个人的执念
如果你拼尽全力守护的东西给了你最大的伤害,你会如何选择?屈服还是反抗?憎恨还是毁灭?
每个人都要为他的选择负责。
《三体》里的叶文洁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受到压迫,对人性失去希望,她选择了吸引外星人来毁灭地球,同归于尽。
《琅琊榜》里的林殊,率领赤焰军浴血奋战却被后方出卖,全军覆没,他选择了隐瞒身份,伺机复仇,侵袭六部,重振朝纲。
《长安十二时辰》中的萧规也是如此。在保卫边疆的战争中九死一生,侥幸活下来后荣归故里,却发现唯一的姐姐被当地县令侮辱致死,家宅尽毁。想要告官,却发现官官相护,投诉无门,甚至自己还被污蔑成匪徒,失去身份,到处流浪。
萧归的选择是与皇城中枢长安城同归于尽!
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
但同样在战争中九死一生活下来回到长安,却因保护好友而义愤杀死上司被打入死牢的张小敬却没有选择憎恨,当然也没有选择原谅。
他选择的是保护长安老百姓的安全,免受无妄之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沉醉其中,不达目的不罢休。
长安城,表面繁华无比,是无数人心之所向。但也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它包容一切真善美,也藏着许多假丑恶。
张小敬说:“长安城就像一个吞噬一切的怪兽!”
崔器说:“长安把我变成一个我曾经最鄙视的懦夫。”
长安是个大染坊,你想变成什么样都有可能。你想用他做什么事也都有可能。
所以萧规联合了一大批跟他有相同遭遇的人,力求报复长安贵族和统治者们。
一个人的执念很渺小,许多人的执念就很强大了。虽然他们自称“蚍蜉”,但却真正撼动了长安这棵大树。
若不是张小敬的执念更强大更坚定,要不是作者故意如此构思,这些“蚍蜉”也能搞出个“安史之乱”。
第三种是孤独感
对张小敬来说,昔日同生共死的战友变成了敌人,昔日的上级变成了仇家,昔日埋藏的卧底被亲手出卖,昔日不想保护的人却必须要去保护。
太多身不由己的事。
他得不到别人的信任,也不信任别人。除了把他从牢里提出来的李泌。可是后来李泌也无法帮忙。
他必须一个人破解谜题,一个人深入虎穴,一个人扮演卧底,一个人接近真相。很有孤胆英雄的味道。
不过我觉得他最大的孤独感来自于内心的无助。
他知道了整个事情的真相,但不能说出口。一是没有人相信,二是没人敢相信。
他不想臣服于这头秉性怪异的野兽,他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他要守护所谓的人民!
天子、太子、皇位、靖安司、朝堂、利益、忠诚……你们整天考虑的就只是这样的事吗?
张小敬从来没有这么愤怒,也从来没这么无力。他早知道长安城这头怪兽的秉性,可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他无时无刻不在试图挣扎,想着不被吞噬,却总是会被撕扯得遍体鳞伤。
这就注定他与长安格格不入,与所有利益集团格格不入。注定了他的孤独与无助。
而小说中另一个人物----元载,善于钻营,唯利是图,为了某一目的而任意颠倒黑白。他认为:
人性从来都是趋利避害,可以背叛忠义仁德,但绝不会背叛利益。
多么痛的领悟!
所以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去审时度势,把握时机,谋求发展。
而张小敬那种心中装着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人,虽然高贵但却非常稀有几近灭亡。
一个民族忠诚之士尽丧,投机取巧者如鱼得水,揣摩上意者青云直上,也是很令人痛心啊。
张小敬就像一个逆流而上的勇者,迎面碰到许多随波逐流的人,有想拉着他一起随波的、有劝慰他别再白费力气的、也有暗地使坏动手脚的,总之敌多友少,只能孤军奋战。
这种孤独感是看透一切的高处不胜寒,也是被时代抛弃的孤单寂寞冷。
悲哉!水至清则无鱼啊!
此外,这部小说的写作手法也很有特色:
1、以一天写一生
很多人在这一天的选择决定了自己的一生,或叛变或忠诚,或投机或取巧。但实际上,今天的选择或者性格特点都来自于以往的经历和磨练。
2、以一城写一朝
长安城,大唐中枢,是最繁华也是最肮脏的地方。管中可窥豹,一城见一朝。说明当时的大唐王朝也是一个表面繁华暗藏汹涌的大染缸。
3、以一个阴谋套另一个阴谋
在费尽心机抓住突厥人的行踪,在千钧一发之际阻止了他们自杀式爆炸的行动之后,众人稍微喘了口气。却没想到,更大的阴谋还在后面。真是环环相扣,惊心动魄,阴谋不停,悬念不断。
小说中还有一些有趣的部分:
1、翻译宝典
唐诗太流行,以至于小说中用来破解传递消息的密码本居然是《唐韵》。难怪后来岑参一学就会。
2、岑参写诗
这是一个舒缓紧张节奏的存在。
在生死边缘、紧急关头,岑参还不忘搜集诗歌素材。
岑参激愤地挥了挥手:“怎么不能入?如今写诗的,大多词藻艳丽,浮夸靡绮,动辄诗在远方,却不肯正视眼前的苟且。正该有人提倡新风,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
3、卖炭翁
白居易的《卖炭翁》,中学时已滚瓜烂熟。如今被作者巧妙加入小说中,卖炭翁的炭也被自愿捐献给“蚍蜉”们,好过“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4、巧扮入城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杜牧的诗也化作现实。张小敬出城后,乔装打扮成送荔枝的使者才得以入城。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