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三岁,舞勺之年,该是多么美好的年纪。处在这个年龄的小男孩,或是在教室里专心听讲;或者绿茵场上尽情奔跑,亦或是在田间地垄与山河相依与日月为伴.....可能至少,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们该是尽情享受童年的时候吧。
然而,在黎巴嫩的难民区,却有着许许多多饱尝人家疾苦的孩子们。在他们其中就有我们电影的小主人公——赞恩。
影片伊始,破败不堪的拥挤的房屋陋舍,我们看到的便是在战乱的毒涂下的颠沛流离,终日里被贫困疾苦,冷漠与麻木所侵蚀的,茫然无措的大人与孩子们。赞恩的出场被安排在了法庭上,瘦小的赞恩,12岁的年龄撑着营养不良的小小身躯看上去却似是不及十岁,面黄肌瘦目光却透着坚定,面对法官的提问,脆生生的说出:“我要状告我的父母,因为他们生了我!”
这个孩子经历了什么,又鼓起了多大的勇气,能够在法庭上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坐上原告与被告的位置。
可能赞恩是这个恶劣环境中无数孩子的缩影。贫穷的生活已经成为了压在肩膀上不能承受的重量,在混乱如麻的生活中,赞恩和他的兄弟姊妹7个拥挤在小小房子里,父母疲于奔命,并不懂得什么是养育孩子,孩子没有机会去学校里读书习字,男孩是劳力,为家里打工赚钱,女孩则被打着“为她找个好人家,不用在家里受苦”的理由,十二三岁初长成就要被嫁给他人以换取几只鸡或者其他东西。
赞恩想要保护妹妹萨哈,纯真的手足亲情没能打动父母,而瘦弱的赞恩却迎来了一顿拳打脚踢,听着母亲哭诉所谓“这都是为了你妹妹好”。
对父母失望至极的赞恩一怒之下离家出走,然而,命运似乎并没有眷顾这个可怜的孩子,流浪的生活里,赞恩依旧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度日,而后,萨哈因怀孕去世,赞恩因为妹妹泄愤,被抓进监狱,而在监狱里生活的赞恩依旧要工作挣钱养家,而他的父母却又怀孕了,赞恩于是将父母告上法庭,他不希望再有孩子降生到他的家庭,再次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
最初的黎巴嫩,并非这种满目疮痍,奈何历史变迁成了这番光景,后来可能也有一部分教义的原因,堕胎不被允许,以至于生育问题难以控制。慢慢的,人们在这样一定的环境中变得麻木,随波逐流,也在生活中慢慢迷失了生命的价值,也渐渐丢失了自我。
在战乱纷纷社会动乱的岁月里,何以为家?
在缺乏温暖缺少关爱的生活里,何以为家?
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家庭里,何以为家?
流浪和放逐的灵魂该到哪里寻到港湾?国家不安定,社会不安定,家庭不安定,我们又能寻到何处以安身立命?影片的情节触动人心,令人心痛的是,它本身便源于真实的故事,映射到现实中,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是否还有无数的孩子,在经历着相似的苦难?而最终能真正拯救自己命运的孩子又能有几人?至少,赞恩是幸运的,在影片之外的他,将迎来新的生活。
愿每一个勇敢的小孩,都能被全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