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听说过毛姆,他的明讽暗讥,他的敏锐洞察力,对于人性丑陋善恶的揭示,时常为人津津乐道,赞不绝口,今天不谈其涛涛文学著作,只简单的谈谈读完这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的感想。
年轻的爱德华原本是芝加哥的贵族公子,有美貌的未婚妻,知心的好友,以及前程似锦的未来。突然有一天,父亲公司破产,一夕之间,他一无所有,所幸未婚妻通情达理,不离不弃,鼓励他东山再起,于是爱德华在别人的帮助下,到一个偏远小镇学习工作,为回归大城市做准备。
刚开始,他们频繁通信,互诉相思之苦,未婚妻热心鼓励,表示一直会等他,而爱德华也明志,好好工作,早日回到芝加哥,然而一年多过去,爱德华却没有归来的迹象,两人共同的好友贝特曼(暗恋爱德华未婚妻)决定看望老友,探探口风。
到了小镇才发现,爱德华因“好吃懒做”而被解雇,后来在一家裁缝铺找到了他,爱德华热切的招待好友,对于自己的处境也无任何尴尬,言谈举止散漫慵懒,举手投足是对生活满满的自足。贝特曼很吃惊,在这样的环境里,爱德华竟待的下去,且毫无斗志可言,令他更为吃惊的是,爱德华竟然丝毫没有回归芝加哥的意思!
毫无疑问,爱德华堕落了,失去了作为一个贵族而有的身份以及责任感,在这样贫穷的小镇上乐不思蜀,且毫无大志,他早就忘了曾经的信誓旦旦,雄心壮志。可恶的是他还和以欺诈入狱的人为伍,贝特曼忍无可忍,极力劝说这位好友,而爱德华只是看着这位西装笔挺的好友,懒懒一笑,对着好友说“我现在一想起芝加哥,看到的是一座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砖墙石壁,就像一座监狱一样,还有永无止境的混乱与嘈杂。所作所为究竟为了什么?”
在大城市生活,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荣誉,为了地位,为了房子,为了车子,唯独忘了自由和快乐,当然这一切也可以兼而有之,通过这篇短篇,我们不得不深思这样一个问题:生活究竟为了什么?是金钱荣誉,还是快乐自由?你爱那满地的六便士,还是天上的一轮明月?
我无法给出答案,因为自己就生活在这个混乱嘈杂的都市里,为金钱,为生存而忙碌。不得不说,毛姆十分善于刻画人的内心世界,短短的几句平常话,就让你了解到一个人饱满的内心。他没有赞同某个人的生活方式,也没有推崇某个人的生活方式,然而从两人之间的对话,行为和态度上,你自己就已经有了判断。
之所以喜欢这篇,是因为自己就是生活在城市里的那个贝特曼,努力想要成为爱德华的人,快乐和自由于我而言格外重要,只是暂时不得不割舍一部分,我不会成为完完全全的贝特曼,也不可能成为自由的爱德华。一边匆忙的捡着脚下的六便士,一边偷偷打量模糊的月光,这样就心满意足。
感受毛姆:
*同样的假领,同样的鞋子,同样的蓝色西服,同样的精力充沛,同样满怀的豪情壮志。
陌笙说:生活有很多假象等待我们去拆穿,你是否也用这样的装束将自己包裹起来,神采奕奕,或者你一直如此,从未觉察任何不妥?
*你做出的可是性命攸关的重大决定。而你穿的这件怪里怪气的衣服让人觉得,你太漫不经心了。
陌笙说:生活的确需要一些仪式感,然而用服装的整洁程度衡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甚至是怀疑他的决定和判断,恐怕有失偏颇。我想起了加缪的《局外人》,一个因杀人被捕的男人,在法庭上,人们以道德标准衡量他的过失,母亲举行葬礼之日与女友约会竟也是被作为评判根据,当道德凌驾在法律之上,人人都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之时,还有何尊重与自由可言?
如果一个恶棍身上竟然散发着圣徒的光辉,那他究竟是一个坏人做着好事还是一个好人做着坏事?
我会有书,有伊娃,有孩子—有千变万化的海洋、天空,清新的黎明,美丽的落晖,雄伟壮丽的星空。
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当我老了的时候回首,我希望能看到自己幸福、简单、宁静的生活,虽然没有活得惊天动地,但也活得自在潇洒。
如果一个人赢得了全世界却丢了自己的灵魂,那他是所得甚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