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毛姆的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自是盛名在外,只看书名,就知道其中蕴含着强烈的隐喻意义。
用时下流行的说法,月亮代表着诗和远方,美丽虚幻又无法触及。六便士就是眼前的苟且——为了吃一口饱饭,你总得去挣点钱吧,哪怕只是微薄的六便士。
但对主人公来说,事实并非如此。在证券经济人的身份里,他如鱼得水,事业有成、家庭圆满,颇有些中产阶级的得意——若说这是苟且,倒也苟且得太顺风顺水了些。
反倒是绘画,他对绘画一无所知,仅仅在胸口攥着一腔狂热。于他而言,生活更像月亮,柔和静谧,还有那么点无聊。绘画才是六便士,须得放下身段和脸面,才能去追求这不切实际的热爱。
到底什么是月亮,什么是六便士?随你怎么理解吧,毛姆只当自己是局外人,两手一摊,倒是狡黠又坦然。
和很多探寻主人公内心世界、刻画主人公心路历程的小说不同。《月亮与六便士》只从第三方角度进行叙述。为了防止读者肆意揣测主人公所思所想,毛姆甚至把斯克里特兰德写成了一个不善言辞的傻大个。
没有思想冲突、没有内心挣扎,他像是一头失控的疯牛,行为之诡异,让人连试图为其辩护的余地没有。他的人生太荒诞,你甚至辨认不出,他到底是不甘于命运还是臣服于命运。
所以我不喜欢《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设定。虽然毛姆敏锐的洞察力与置身事外的刻薄总是令人叹服,但主人公抛妻弃子、鸠占鹊巢的行为,和那股满不在乎的劲儿着实让我这个社会人生出正义凌然的厌恶。
这个以高更为原型的小说形象亦是引起了诸多争议:艺术是否可以凌驾于道德之上?没人性的天才是否该被原谅?
可是当我真正合上这本书,回想起书中斯克里特兰德为追逐梦想所付出的一切,他那因梦想贫病交迫、四处漂泊的后半生。我仿佛看见毛姆吹着胡子,露出孩子气的玩弄人的得意,什么道德,人性,他才不在乎,他只是一心一意,在写一件关于梦想的小事。
世俗的眼光里,梦想是什么呢?是高悬的鸡汤,是自律的良药,是正能量的代名词。如果它有指向,那无异于伟光正的奥林匹克精神——更高、更快、更强。它一定是难的,但却与鲜花掌声、美好生活密不可分。
但在这个故事里,梦想是魔鬼,它恶狠狠击中了斯克里特兰德,让他无法选择、无法动弹,「非这样不可」。
我们的主人公一脑门子扎进梦想的深海,亲情不要、事业不要、健康不要,别人的梦想助其走上人生巅峰,而斯克里特兰德的梦想却是他的厄运。
我想,这是普通人能为梦想做出的最大牺牲了,他亲手废掉自己雕琢的前半生,粘着肉带着血献给梦想,这是我的全部,你要就拿走。
有没有可能,梦想本身就是一种痛苦,若你没有那种腐骨蚀心的痛,只是你梦得不深罢了。
刚毕业的时候,为了赶紧在杭州立足,我找了一份并不喜欢的工作,每天都茫茫然的。有一天给朋友打电话问,如果让你选,不管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你会做什么?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对我说,我只想卖衣服。你呢?
一个写八卦的狗仔记者。我说。
六年过去了,我仍然做着这份不喜欢的工作,习惯了以后它也没那么讨厌。我也习惯了安慰自己,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梦想的,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如果不是斯克里特兰德这个40多岁的中年人给了我当头一棒,我几乎快要忘记自己曾经的狗仔记者梦。
不是所有人,都会让梦想为生存让路啊。「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可是当我怀揣梦想,在柴米油盐、一地鸡毛的生活里穿行的时候,我发现,若只是心存「万一」的侥幸,梦想就永远不会实现了。
就像低头猛找六便士的时候,一定会错过月亮。
而这个不善言辞的傻大个,这个一意孤行向着月亮去的人。他超越时间、国籍、文化,变成无数人心里冲破平凡世界枷锁的孤胆英雄,他的身影在月光下越发渺小,衣角藏着悲壮的诗意。
他不再年轻,却总让我想起那个桀骜少年。
「大圣,此去欲何?」
「踏南天,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