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多,6月只有四天没下雨,我掩好宿舍门,带走了一台电脑、一皮箱书还有一编织袋的衣物,胡乱又仓促地毕了业,没有太伤感。
我是整个中文系唯一没有出去找工作的异类,只因那口气还没熄,我打算逼自己一把,如果一年内写不出东西来,就彻底地断了文学的念头。
叫了滴滴七拐八拐才到那个叫港里的城中村,因为雨太大车子兜了两圈愣是没认出我那间月租900的出租房。就是在那里,我真正过上了黑白颠倒的写作生活,白天睡觉,晚上写小说,一切生活必需均来自网购,每天深夜对着电脑屏幕写东西或者发呆,当然绝大多数时候是发呆。
我有个习惯,就是天快黑的时候会出一趟门,什么也不干,纯溜达。因为我总是在天将黑不黑的时候醒过来,那个时间段人的意志力最薄弱,肚子空,心里更空,空虚得厉害只能出门透气。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家里堆的垃圾太多,我靠这趟仅有的出门把它们顺手解决。
我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大洋马。
二
那天下午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黑透,大洋马骑着三轮自行车从后边过来,他叫住我,问能不能把纸箱子送给他。他说观察我很久了,我家有不少快递纸箱。
我没什么反应,就直接把几个快递箱堆到了他三轮车上。
让人意外的是他很热情且健谈,非要喊我去他那里喝酒。事实上,在这之前,我已经近两个月没有跟人类有过交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点局促。
我当然拒绝了他的好意,他是城中村的老住户,据他自己讲来申城快30年了,今年六十有二。当年三十出头的时候和自己的老爹从河南随包工队一起来的南方。他娘在他很小的时候去世,因为家里穷讨不上老婆,就跟着老爹一起打起了光棍。另外一个原因大概是,他的腿有点先天残疾,他下来自行车时我才发现。
他住在城中村中央垃圾场的一个集装箱板房里,那个地方也不能称得上是家,他老爹在十年前去世,他坐绿皮火车把骨灰送回老家祖坟,又一个人跑了回来,他说在老家待不住。
他房子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电视,锅碗瓢盆都堆在外边的屋檐下。每天就收收破烂,足够应付生活。一来二往,我们也算认识了,我每天晚上出门溜达的时候都会去他那里打个招呼,我大概也需要找个什么人倾诉。
大洋马没有什么不良爱好,就喜欢喝点小酒,喝尽兴了喜欢跟人讲点故事,他大概看我也是北方人,心里有些认同感,跟我在一起格外健谈。
有时候收垃圾收的多,他也会奖励自己喝个好酒。他喝酒不讲究,不用下酒菜,几乎顿顿吃面条,他说只有喝了面汤才算吃饱,大概一个人做别的也嫌麻烦,我隔三差五会碰上他去我房子对面的超市买面条和酒。
我还真请大洋马喝过一回酒,我一个人在出租房憋到第五个月的时候收到了第一笔稿费,激动难耐想找个什么人分享快乐。我们那天喝完了一包啤酒,一人5瓶,吃了二十几个烤面筋。他替我高兴,带我去了他最爱的一个天桥。
他说喝酒喝得微醺的时候喜欢来这里,半醉半醒的时候站在桥上吹风,俯看全城的灯火会让人产生一种美妙的错觉——这个城市是你的。申城的夜真的很美,我晃晃悠悠爬上天桥,被全城的霓虹惊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第一次见那么多的灯,密密麻麻的灯海沉浮在你的脚下,我哭了,半年的委屈莫名地涌上来。大洋马在一旁遗世独立地站着,我竟然有点羡慕他。
三
当然,命运偶尔也会开开玩笑。一个初秋的早晨,大洋马在西城的垃圾站捡废品时捡到了一个女婴,当然很多文学作品中都会写到拾破烂的拾小孩的故事,可是现实中拾到小孩的人并不轻松,知天命的大洋马拾到了孩子之后说这是上天送子,是老天爷派来给他养老送终的娃娃。
一辈子没有结婚生子的大洋马三包两包就把孩子搂在怀里带回了他的小屋,人们议论纷纷,夜里总有啼哭从垃圾场传出来。孩子来了之后他忙得不轻,开始按时去菜市场买米买奶买蛋,垃圾也顾不上按时收了,院子里挂满了用他汗衫做的尿布。
来了没多久,孩子就开始不定期发起烧来,每次发烧小脸憋的通紫,他没有钱去大医院,每次只能抱着孩子去社区诊所求救,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社区来人找他谈了几次话,说他目前的能力没有办法收养小孩,要求他把孩子送进福利院。大洋马急的直挠头,他说不过那些人。
孩子走了以后,他变得有点木讷了,不太像我认识大洋马了,他整日跑到远的地方收废品,天黑透了才回,他不愿意待在他的小屋了,因为总听见那女娃娃的啼哭声。我见了他,想说点什么,他笑笑,漏出了新掉的门牙,说咱跟孩子没缘分。
再后来,我的稿子被当地的一家报社看中了,有人开始找我约稿,慢慢地我的生活有了起色,我搬离了城中村。
那年夏天格外长,有一回我坐错车又坐到了城中村,就下车想去看看大洋马。
听附近的人说我搬走以后大洋马也走了,垃圾场的小屋的门上了锁,锅碗瓢盆在,晾晒尿布的绳子也在。没有人说的清他去了哪里。
天地很大,我不知道哪里会是大洋马安度晚年的容身之所,也许,我们只有喝醉了的时候,才属于这个城市。
(PS一个我偶尔听来的真实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