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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文学理论入门》第三,四章
理论极大地丰富和激励了对文学作品的研究。不过,正如我在第一章里讲到的,理论并不是关于文学的理论。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理论是关于什么的“理论”,那么答案就是:它能“说明实践的意义”,能创造和再现经验,能构建人类主体——简而言之,它就像是最广义的文化。
在这个传统意义上的文化研究受着两种力量的张力的驱使。一种是要复苏通俗文化的欲望,要使其成为人民的表述,或者为边缘群体的文化扬声;另一种是对大众文化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压力,形成了压制性的意识形态。
在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英国,研究工人阶级的文化就有一种政治内涵。英国似乎是一个民族文化身份与高雅文化的丰碑连在一起的国家——只要想想莎士比亚和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就知道了,所以研究通俗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反抗的行为。而在美国就完全不是如此。
语言就是一个差异的系统。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 · 德 · 索绪尔在 20 世纪初就提出了这个观点。他的著作在近代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语言的每一个成分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它独立的特点,正是因为在整个语言系统中它与其他成分有差异。
文学作品探索各种思维习惯的环境或范畴,并且常常试图改变或者重新塑造它们,告诉我们如何思考那些我们的语言没有预见到的事情,迫使我们关注那些我们曾不假思索地用以看待世界的各种范畴。这样,语言既是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是说话者据此而思考的范畴,又是对它产生质疑或进行消解的基地
美国文学中所有涉及自由的内容——西部疆域的自由、开放道路的自由、无限制的幻想的自由——都应该放在被奴役的语境中去解读,在这样的语境中,它们才有重要的意义。爱德华 · 萨义德早就指出应该把简 · 奥斯丁的小说放在一个它们不包括的背景中去解读:大英帝国对殖民地的剥夺,用由此得来的财富支撑其本土表面一派端庄得体的生活。意义是由语境限定的,而语境是没有限定的,在理论话语的压力下永远变化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