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岁的离婚女,还应该再婚吗?(原问题)
这种事情,只有愿意不愿意,没有应该不应该,仅仅属于自己的选择。
世上的事儿也都是只有愿意不愿意,没有应该不应该。所谓的应该,应该是在固定的背景下,固定思维模式里的合适不合适。
类似于婚姻,两个人也就是合适不合适,并无谁应该怎样,谁又不应该也怎样。
抛开所有的现实条件,究底里,所有人物的言行举止,无非他的认知作怪,也就是三观支配着一个人恋爱和生活。虽然有有意识和无意识一说。
无意识的人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而是默默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不说透或者说不透,但是我懂得”,这里“原则”等同于三观而又小于三观。有的人“原则性”不强,这也是他的“原则”,有的人“原则性”很强,这也是他的“原则”。
所以,并无应该不应该,当然,你认为实在有个“应该”在作怪,那就是你的认知阻碍了你继续得到可能的幸福。
当然,对于婚姻失败或者婚姻名存实亡的人,更加慎重于选择无可厚非,因为好多人当初确实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婚姻的内核。表象不等同于内在,所有为婚而嫁的女人失望更重,对于婚姻,男人一般是无知而理智的。对于婚姻,女人一般是充满幻想和赋予浪漫的。
于是,男人在婚姻中成长,有的甚至由婚姻而萌生了爱情的罗曼蒂克,女人却在恋爱的结果里跌落到了婚姻的现实当中。
于是,成熟的男人懂得了世界的丰富和坏男人的魅力,成熟的女人反倒惶惑又悔悟当初的选择,更有期许,而恐惧胜过了选择的期许。
这就是离婚女人的希望和不安。
于是总要找个合理的借口或者冠冕的理由:我该不该再次婚姻。他们像脱茧而出的幼小飞蛾,既有新奇,还有留恋。
如果不懂得爱情的真谛,纵使你再婚多少次,也终究脱不出成见的茧子。所谓“成见”就像顽固污渍一样,驻扎在你的内心,你试图还在用自己婚姻的框架去选择那个“应该的人”,而并非彼此“合适的人”。
婚姻就是两匹搭伴拉着“生活马车”的马。三观成了处理事情——无论大事小情的内在“原则”,爱情呢,当然处于粘合剂的位置。生活并非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根本并非有人所说的“没有了爱情,更多了亲情”,事实上那是“假冒的山寨的粘合剂”,平时还好,经不起真正的颠簸和侵蚀。
不过,更多人不可能由于摔跤而研究开怎样走路,研究开路面和天气,研究开脚和鞋子。他们更多从婚姻的角度看婚姻,从爱情的角度看爱情,他们更大的精力放在别人的爱情,别人的婚姻上面,由于把自己放得够大,于是别人更成了自己的参照。
对于婚姻失败,和婚姻名存实亡的婚姻并不少。既然被套了同一辆马车,那就拉下去吧——我们不一定有共同的出发点,却存在共同的目的地。既然不被用来拉车,那就观望着吧——看别人涉足不一定自己需要体验。既然没有合适的同伴,那就等待不如偶遇呢,反正等待和偶遇属于同样的结果,却不是同样的初衷。等待耗费了希冀的因素,偶遇却总的来说应该有所欣喜呢。
对好多人来说,wm197049偶遇的惶恐和等待的希冀同样费心费力。所以,到底“应该与不应该”,成了最客观的主观话题。在这里,女人的谎言发挥到了极致,离婚女人更懂得婉转,其实她们已经把自己的心情说清楚了,虽然就一个简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