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土中国》的目录上有一篇是《男女有别》,非常好奇,这与家族和社群又有什么关系呢?读完之后才发现,这原来也是维稳的一部分。
书中说道在农村因为生育关系结合的婚姻,夫妇之间似乎只是一种合作关系,并无太多共同语言,甚至连对话都很少。虽然他们的关系能够持续一辈子,但这其中的绝大部分原因也不过是乡土社会的变动比较小而已。如果有大的社会动荡,那就难说了。这让我想起了之前看的一些电视剧和影片,里面永远是族长的权威最大,而且家族看重的都是自身的声誉,为了家族声誉是可以牺牲个体的幸福的。违反家规严重的会被沉塘棒杀之类。私刑盛行。各种刑事诉讼也比较少,出了大事基本靠族长或德高望重的人调解,一定程度上用礼法代替了严苛的法制。
现在看来似乎有些“落后”,不过世移时易,符合当时情况的就是好的办法。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恋爱是一种创造,需要不断克服阻碍,并取得成就。这与乡土社会的精神是不容存的。“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家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主要功能是生儿育女。而中国的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限制,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据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中国的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了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系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这也许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真正由来和社会根源。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叫氏族。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称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是配角,两性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得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是“生活堡垒”。我们的家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是父子,夫妇成了配角,因此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义的是在同性和同龄的集中相处中,实在不能和西方的感情生活相提并论,这真真是种悲哀。
也许就是这种社会结构的限制导致了中国人不怎么看重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