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裁判时间线
l 1、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异|(2019)川0107执异9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刘某的异议请求;
l 2019-07-25|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2019)川0107民初4171号判决书: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l 2019-11-2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19)川01民终17650号判决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请求;
l 2020-05-20|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19)川民申7167号再审裁定书:四川省高院提审;
l 2020-09-2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20)川民再390号判决书:执行异议成立;
关联判决支撑:
l 2018年08月16日|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一审|(2018)川1324民初2125号等23份民事判决:确认刘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身份
维权历程分析
本案自2018年11月1日提出执行异议至最终改判,历时近两年,经历四次实质性裁判程序。尽管最终维权成功,但漫长的诉讼周期和反复的程序波折,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实务观察
当前建工案件中,有关于实际施工人的受偿权,存在以下三种司法现状:
1、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存在至少三种裁判观点;
2、同案不同判现象增加当事人维权不确定性;
3、建设工程纠纷往往涉及多重诉讼程序(执行异议+工程款诉讼等)
制度反思
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
1、 统一类案裁判标准;
2、 优化诉讼程序衔接;
3、 建立快速维权通道;
4、 加强判例指导作用。
统一裁判标准,简化相关程序,让维权者的权利在“正当”的时候来临,或许是目前司法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